顽贼 - 第十三章 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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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苗子吐着舌头窜上房顶,将粮食与抢到的财货搬出围堡的强盗们欢天喜地,全然不知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山峁上,有双眼睛目睹了劫掠的整个过程。
    围堡内的大户人家为保护自家财产,战斗非常英勇,尤其是那个头戴簪花的男人,先后射杀射伤七人、并在破围后的搏斗中打翻三人。
    搁在汉代,这人的出身就是六郡良家子。
    若这是两股小队遭遇的战场上,这般拼死相斗,足够令对方士气动摇,甚至能改变战斗的局势。
    但他身边族人家仆甚至佃户都不是战士,不过象征性抵抗一下,他们没有杀心。
    当抵抗不是为抵抗敌人而是逃命的手段——越想逃,越要死在刀棒之下。
    最后害得武艺出众的良家子也寡不敌众,被一名反穿鸳鸯战袄的逃兵用阔刃铡刀从正面自右耳劈到左肩,没等别人把他的衣裳、靴子、弓箭和刀子统统扒走就断了气。
    山峁上,刘承宗越看越是心急。
    急得他咬指甲:“妈的,一个个都想跑,好歹拖住他们让我给你们报仇啊!”
    没机会救人给了他不受良心谴责的最好借口。
    他必须承认,即使抛开大部队尚未抵达无法救人的客观条件,这一刻他也是个自私自利的坏人。
    他只想杀贼,尤其是杀一伙满载而归的贼。
    遍地尸首在死前都想逃离这人间地狱,活着的人却把这一切视作天堂,哪怕冲天而起的黑烟冒了半个时辰。
    贼人有恃无恐,从村子里拉出大锅往土围里进,没多大会围堡里就升起数缕炊烟。
    他死死盯着那门木炮,盘算如何以最小损失把炮抢过来。
    不过很快他就不用为这事操心了。
    就在他焦急等待援军的时间里,村内又出现了新情况。
    几个披抢来布单裹在身上的贼人凑在门口用过一次的木炮边沿,竟再度向炮里装填了火药。
    有些人发现他们怪异举动,骂了起来,跑向土围内通知同伙,还没跑过被轰坏的木门,就被人用刀子捅进后心。
    村内贼人再次火并。
    喊杀声持续片刻,两个逃兵与七八人架着早前中箭的逃兵冲杀出来,在土围门前再次被围。
    突然门前一声炮响,卵石木屑漫天炸开。
    土围门前烟尘四起四起哀嚎不断。
    待尘埃落定,逃兵贼人个个负伤,在门前躺了一地,刘承宗视线左右寻觅,唯独不见那门木炮。
    它炸了。
    炸的支离破碎,找了很久才发现木炮尾部似乎打进点炮的贼人胸口,当场炸死还有三个,那个穿牛皮靴的逃兵就在其中。
    震天炮响把村里劫掠的贼人吸引过来,有人趁别人还在发愣,扑过去将那双牛皮靴子脱下,才脱了一只,另一只靴立即被别人抢去。
    极短的时间里,大门外又围绕死人身上的物件爆发数次争夺,比起木炮为何炸响、逃兵为何被杀,组织松散的贼人更关心牛皮靴、腰刀和两件破锁甲的归属。
    刘承宗也一样,他只关心摆在村中的那些粮食与财货。
    这大约是他心里第一次,对不属于自己、有主的东西生出贪婪的非分之想。
    后方人声渐近,山间小路上兄长刘承祖所率骑兵牵马在后,曹耀引步兵齐奔在前。
    临近了,曹耀一挥手:“传,稍事歇息,等后边马队。”
    覆甲奔袭数里狼狈的步兵弟兄如蒙大赦,当下便各个拄着兵器或坐或站地歇了起来。
    曹耀到底是管队,模样要好得多,强撑着爬上山峁,这才毫无仪态地撑佩刀蹲在地上,抬手撑着头盔骂骂咧咧,满口老家官话小声抱怨:“靠恁娘咧,可有半年没这么跑过了!”
    “曹大哥你马呢?”
    “它能驮动我?你当它是个啥,还不如你那红旗哩!”
    刘承宗看看他,又看看山峁小道上的那匹瘦马,心说确实驮不动曹耀。
    那匹马品相不坏,饿瘦了,那骨架也像红旗一样壮实。
    主要差距还是在主人,两匹马的主人都是中等的健壮体形,唯独他们盔甲重量不一。
    都是布面铁甲,但布面铁甲和布面铁甲也不一样。
    刘承宗的布面甲就像件红色无袖军大衣,里头用的甲片不厚、数量也不够,从脖子到膝盖上下只有甲叶一百七十片,带上头盔全重仅十六斤半,都能当便装穿了。
    就这,再算上人及其他武器装备,骑马时红旗要背负二百斤出头。
    而曹老贼有钱富裕还有门路,看着刘承宗的无袖军大衣是一样的,可实际上人家有甲叶子四百多片,一对从肩膀到手背的铁臂缚、牛皮厚靴里也塞着小甲片,基本代表明军全盛期的边军武装。
    所有战马都很长时间没吃过饱饭,刘承宗骑着红旗过来好歹让马歇了这么长时间,他们不一样,过来临战,路上不敢骑马。
    歇了两口气,曹耀往前走了几步蹲下,看着山间沟畔村庄的混乱景象道:“就他们?木炮呢,刚才还听见炮响。”
    “炸了,刚才内讧,又有十几人被杀,还有几个伤的估计也活不了多久。”
    曹管队点着头,一双眼睛溜转着在即将成为战场的村落寻觅有利的信息:“粮食挺多、对手很弱,这仗得听你哥的,争取没损失击溃他……鹰?”
    眼看他看见旗号,手按着地瞪起眼来,小声骂道:“入他娘,白鹰子这王八还没死呢?”
    刘承宗正在从贼人不布营哨中学习兄长不论在哪都必先设立营哨的经验,听到曹耀的动静纳闷道:“认识?”
    “不光认识,熟的很,这王罢以前是绥德那边的掌盘子,手下一二百人,不知怎么跑这了。”
    “刀俊的很。”曹耀面色发狠,咬牙切齿道:“等会你要跟这碎怂瘸子打照面,别让他近身,放箭射死!”
    听上去是有仇。
    “我还当他跟左挂子去南边了,闹半天是不敢去办大事,还在这打家劫舍呢。”
    说到这,曹老贼脸上竟露出几分难得的委屈:“我渡黄河那会,他王八蛋抢过我,还拿刀吓唬我,要不是我的兵渡河散了,早弄死他球的。”
    曹耀不理会憋着笑意的刘承宗,清点着贼兵人数突然扬臂指道:“就是他,那簪花的瘸子,化成灰我也认得。”
    刘承宗顺着他的手望去,就见突围门前有个身着染血破口缎面袄子的贼人正抬腿越过尸首,头上簪着先前围堡射手的花,一瘸一拐地走出,在手下面前拍着腰刀与抢来的软弓极为自得的转着圈。
    就听曹管队道:“后来我打听过。”
    “要不是天启年旱灾,他也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人,你们那个叫李鸿基的驿卒弟兄,如今走的就是他的老路。”
    曹耀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抿嘴笑道:“不过运气未必有他这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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