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4章 暗杀
事已至此,刘易斯明白大势已去。他很愤怒,但是这么多年刀口舔血的日子让他明白,这种时候祈求是没有用的。
他这个人天性残暴,喜欢过这种血腥的生活。如果此刻真的让他告老还乡,估计他在家能憋出精神病。
再说他也没有家,虽然他常常以自己是米国人而骄傲。但是如今的他对那个国家早已经陌生,亲人和朋友早就没了联系,他回去能干嘛?混吃等死?
只是微微一沉吟,刘易斯便说道:“我可以去军营收拾一下东西吗?我明天早上再离开。”
lighter点点头:“好吧,那我现在去跟杨威宣布这个消息。我本来是想等你走了之后再这样做的,既然你决定等一天再走,我却不能把这个消息拖过今夜,一个新上任的大队长在禁闭室里过他上任的第一天,这事不太好。”
“好吧,我能理解。”刘易斯故作轻松,心里却充满了愤慨。都说人走茶凉,可老子还没走茶就凉了。
刘易斯在市里是有住宅的,lighter走后,他回到家里收拾了一下。
家里还有两个女人,都是服侍他的。在这个家里也有好几年了。看见他回来,两个女人都很高兴。
刘易斯叫两个人做了一顿好吃的,又打开两瓶酒,三个人喝的酩酊大醉。当然,其实醉的只是那两个女人。
看到两个女人已经不省人事,刘易斯站起了身子看看表,这时候已经接近十点了,街上基本已经没有了动静。
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他把自己的钱全都换成了现金,因为非洲各国之间银行卡是不能通用的。
打开一个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把手枪,金色的枪身在月光下闪着光。这是他之前缴获一个国家的政要的。
之所以喜欢这把枪,不仅因为是这把枪是黄金打造,而且还带着一个长筒的消音器。
刘易斯把枪拿出来,弹夹压满,又装上消音器,然后又走回屋子,先是看了一眼挂满墙的饰品,有些遗憾的念叨一句:
“可惜带不走你们了,这都是我多年的收藏啊!”
又来到餐桌前看着两个熟睡的女人,刘易斯上前摸着她们的头发呢喃道:
“这里唯一让我惦记的可能只有伱们两个了。但是这辈子你们只能属于我,不想想象你们在别的男人膝下承欢的样子,所以,你们放心上路吧,早点去另一个世界等我。”
说完,枪口微扬,然后“噗噗”两声闷响,两个女人在睡梦中便没了声息。
刘易斯喃喃道:“这是杨威送你们走的,可不是我愿意。怪就怪他吧,不过我马上就要给你们报仇去了,等着哈。”
说完这话,刘易斯提着个大提包就走出家门,里面全是美金。
马赛城离刺刀佣兵训练基地大概三十公里的样子,他开着车轻车熟路的在路上疾驰,连灯都没有开。
他开的车是一辆战士轿车,声音很小,只能听到车轮碾压路面的声音。
“杨革勇,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如今开着你们造的车去送你儿子上路,不知道你知道后会有什么感慨?”一路上刘易斯都在自言自语,他陶醉在明早大家知道消息后的各种表情之中。
“只是可惜叶雨泽了,其实我是不愿意背叛你的,我知道你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但是谁让杨革勇非要让他儿子来跟我作对呢?”
夜色漆黑如墨,星星和月亮都被厚厚的云层遮盖起来,连车轮都沙沙声都被旷野里野兽的嘶吼和虫鸣声淹没了。这条路刘易斯熟悉的闭着眼睛都能开到,连哪有个小坑他都能记住。
下午时候,杨威被lighter亲自放了出来,并且颁发了委任状。这个委任状盖着马赛区政府的大红印章。
也就是从今天起,这支杨革勇创立的刺刀佣兵,如今交到了杨威手里。
杨威心里自然是兴奋的,他本想用两年时间做到这一切。却没想到因为意外,这个愿望一年就达成了。
委任状自然是在刺刀佣兵的全体大会上颁发的,杨威本以为有些人会不服气。
但是那潮水般的掌声却说明了一切,杨威不由得内心感慨,看来也算是民心所向啊!
他也发表了一下自己的就职演说,听的lighter只皱眉头。
“战友们,这个称呼在我们军垦城就是在战场上可以把后背可以交给他的人。所以,这个称呼的含义就是最亲密的人!”
又是一阵掌声响起。杨威伸手示意安静,然后又说道:“军队就得有仗打,不然要我们干嘛?我总是觉得目前我们的农田和牧场都有点小,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战士们昂首挺胸,意气风发。
而lighter的眉头却越皱越紧,他在怀疑叶雨泽的决定是不是正确?这个年轻人要干啥?
“好,那我们就一起努力,不仅让我们的土地美丽富饶,还得辽阔!”
战士们欢呼起来,年轻人的血总是热的。看来这个新上任的长官要带着他们开始一段不一样的人生了。
晚餐改善伙食,破例让大家喝了酒。这在军营一般是不允许的,只是在这种时候谁会管呢?就连lighter走的时候,身子都有些打晃。
夜幕降临的时候,士兵们早早地进入了梦乡,除了必要的岗哨之外,今夜的军营是防守最薄弱的一天。
一个黑影从军营的一个角落翻墙而入,站岗的士兵没有丝毫的察觉。
黑影熟练的在夜幕的掩护下绕过几个暗哨,然后来到了杨威的办公室,当然,这地方以前是刘易斯的。
此刻的杨威早已经沉沉睡去,那毯子连头都被蒙上了,还不时的发出呓语,不知道梦见了什么?
卧室的窗帘拉上了,但是窗户却没有关。窗帘在夜风中不停的晃动着,时不时发出拍打窗户的声音。
一只手从外面伸进来,把窗帘掀开一个角,外面漆黑入墨,屋子里更是啥也看不见。
不过适应了光线的刘刘易斯已经看见了躺在床上的人。
他在这里住了好几年,自然对屋子里的一切捻熟于心。这是轻轻一笑,然后手中的枪已经抬起。
老书,我和李白是同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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