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没有,沛州四街起了火,活生生烧死一个老女人。”
“好像是为了回去拿旗袍才死的。”
“这就是正宗穷命,为了一件旗袍搭上一条命。不然也不至于死。”
“穷人嘛都这样。我小时候家里穷的想吃发面馒头,都只能在梦里吃。”
……
赫连澈推开窗棂吸烟,底楼守卫谈话顺着寒凉夜风,缥缥缈缈传来。
他紧皱的眉峰不由自主加深。
原来那女人姨妈竟是这样死的。
他自小被叔父丢在军队磨炼,向来将生死看得很淡很淡,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更是刻进骨血般深重。
打仗向来得牺牲,而这一牺牲就是数以万计的人命。
当年淮南一战,守城督军在郊外挖了叁条又长又深的壕沟。
最后破城那日,叁条壕沟满是永军子弟,他是踩着他们尸首进城的。
然而纵使像他这般,见惯将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军人,都无法理解竟会有人会为了一件旗袍而死。
“那女人怎样了?”
沉泽言望着皑皑烟雾后的脸庞,装傻问了句,“少帅指谁?”
“你知道我问的是谁。”不怒自威的嗓音,又沉沉加重几分。
沉泽言只得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想来苏小姐应该会节哀,珍重自身,少帅无需过多担忧。”
一番话,将苏曼卿与他的距离彻底拉远。
赫连澈不悦抿唇,“他起疑了没?”
这个他,自然是指凌子风。
沉泽言心领神会,“凌校尉原是怀疑的,但天干物燥,炮竹星火从窗户掉进家中,又加上裁缝铺堆满易燃品,火势迅猛,这才一发不可收拾。这件事,属下们做的很干净,还请少帅放心。”
“泽言……”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才悲戚唤了声,脸上尽是哀默的声色。
“属下在。”沉泽言立刻答道。
“替我拿水红色的西洋信笺来,我想给静宜写信。写完后你派专人即刻送达。”
他家凌静宜喜欢水红色的印花信笺,来沛州多日,他还没有给她写过信。
从前他曾许诺过她,每到一个新城市都会给她写信,不让任何秘书代劳。
或许早日同静宜完婚,便不会生出这些枝枝节节,弄得他心情如此沉郁。
现在……他需要从凌静宜纯真热情的身上,汲取片刻愉悦与温暖。
沉泽言心砰砰乱跳,以为赫连澈是要写信同凌静宜宣告破除关系,只得大着胆子问,“少帅是有何急事吗?”
“没什么,只是今夜月色这般好,很是挂念她。”
话落,沉泽言是大喜,觉得少帅总算恢复心性,便立刻去门口,吩咐侍从拿信笺过来。
陈朗回电报说,最晚礼拜五赶回来。
凌子风便将落葬仪式安排在礼拜天,苏曼卿还是如同前几日般,躲在小房间里,万事不理。
做法事的老道士悄悄拉住凌子风,压低声同他道,“凌校尉,您常年在天上飞,最是忌火。更何况这被烧死的人啊,怨气颇大,又加上死在除夕夜,更是不吉利呐。依贫道看,您这样事事出头,忙里忙外,俨然如同半子般张罗,不但会对您气运有损,严重点,还会折寿。”
凌子风恶狠狠瞪他一眼,冷声道,“她是曼曼姨妈,便也是我姨妈。我替自己姨妈料理后事,要你多言什么。”
一番话,唬得老道士不敢再张嘴,只顾低头念咒。
房间灯光昏暗,少女窝在角落,手背布满吊水针眼,凌子风看在眼里,痛在心底。
他摸摸她脸,哽咽道,“小曼曼,沛州城有几个郡都在闹疫症,姨妈必须得火化后方能入土为安。这礼拜天,我们一起去送她最后一程,好不好?”
“我不要!”少女猛地推开他,冲他大吵大吼,“姨妈不会丢下我的!她还活着,我要去找她!”
说完,泪水如断线珍珠般滚落,锤着男人胸口哭嚷,“你骗我,你在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凌子风……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求求你告诉我,我姨妈没有死……她不会死的……她不会丢我的……”
少女绝望的痛哭声,萦绕在凌子风耳畔。
他第一次竟觉这般无力,失魂地松开握住少女的手。
“砰——”
苏曼卿趁他不备,夺门而出,一口气跑到了天台。
凌子风心跳到嗓子眼,对站在高地的少女扬声,“你干什么?快回来!”
少女摇头,晚风拂过她的满脸泪痕,“我要去找姨妈。”
只要跳下去,便能见到姨妈了。
凌子风眼眸黯了黯,很快又有光在里流淌。
他走到她身侧,轻轻拉住她手,嗓音坚定,“我陪你。”
如果她选择纵身一跃,那么他便陪她一起。
苏曼卿错愕抬眸看向他。
“曼曼,其实比起你跳下去,姨妈……姨妈她会更希望看见你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相信我,她没有走,只是化成一股风,一道光,一颗星,只是换了种形式陪在你身旁。只要你不遗忘她,她便永远活在你心里。勇敢点,接受这个现实,你已经长大了。”
夜色琼琼,男人神色憔悴,黑色碎发下,一双眼眸却如风吹稻田,金灿灿地闪着光,里面满是关切。
曼卿望着他,不知过了多久,才扑进他怀里,蹭着他胸膛,放声大哭。
屋外落了雨,噼噼啪啪打在树梢上。
少女低眸,其实眼睛早已哭得昏花,看不清手中物什,但她还是一针一线,用心缝制,指尖戳出的疼疼鲜血,滴滴滚落布料。
镶、嵌、滚、宕、盘、绣、绘、钉……
这是姨妈教她的旗袍八法。
她想亲手为姨妈制作一件旗袍,黄泉路上不让她再受半分寒冷。
“只要你不遗忘她,她便永远活在你心里。”
她不会忘记姨妈,永远不会……
到了火化落葬那日,前来告别的人寥寥无几。
除了卖凌子风面子来的大小军官,其他亲朋友邻几近于无。
见状,凌子风倒想起自己母亲走的那日,达官贵人,世家亲友的路祭席筵,几乎遍满宛城大小街巷。
这一刻,方深深明白何为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
少女穿一袭深黑素布旗袍,右侧佩戴白菊,小脸净净,双眸绯红。
她慢慢走上前,只见姨妈躺在那里,如同往常入觉一般,平静安详,只是面颊子灰灰的。
她记得她还很小时,裁缝铺生意又不好,姨妈便常去酒楼后厨帮工烧火,每天晚上归来,脸颊便是这般颜色。
可是姨妈就算再辛苦,发了工钱还是会给她买上一个小巧的竹蜻蜓,捏在手心,穿过浓浓黑夜,递给站在巷子口,探着脑袋张望的她。
“姨妈……”
少女吸了吸鼻子,竭力不让泪珠滚落,她将亲手做好的旗袍,轻轻放在妇人身侧,喃喃道,“姨妈……我……会……好好的,你不要……担……”
然话没说完,终是忍不住扶棺,放声痛哭,“姨妈……我乖……我乖乖的……你不要……不要丢下我……我会很听你话的……很听很听话的……你不要不要我……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寒风卷着少女撕心裂肺的哭喊,听得在场众人皆红了眼眶。
“曼曼,时间到了。”凌子风上前,搂住她肩膀,将她强拉回自己身侧。
火焰点燃,熊熊火光中,苏曼卿知道,她在这世上已再无亲人。
对她最疼爱的姨妈永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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