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落了。
慕念风尘仆仆,晚上十点,终于赶到望乡镇。
小镇上的人睡得早,才十点钟,街道上已经没什么人,路边也只有零星几家小店还开着门,灯光微弱几乎不可视物。
明晃晃射出去的车灯将寂静又黑暗的街道划出一道口子,慕念捶了捶酸疼的肩膀,而后捏了捏已有些麻木的大腿。
“太晚了,找个酒店休息一晚,明天再去找聂野。”慕念并非与慕渊商量,开口就是一贯的命令语气。
慕渊似乎早已经习惯,说:“行。”
车子停在路边,慕渊掏出手机熟练地搜索附近酒店,一连输入几个熟悉的酒店名称,都是显示“暂无相关酒店”。
他越搜越觉着烦躁,侧身回头将手机搜索页面展示给慕念看,鄙夷道:“这种地方,连个能住的像样酒店都没有,没办法,选一个这页面上推荐的宾馆凑合一夜行么?”
慕念咬了咬唇,横眉道:“你还不如让我在车内凑合睡一晚。”
“随便,你愿意的话也不是不行。”慕渊无所谓地坐正身子,将手机收回去。
慕念忍了一天的委屈和怒意瞬间上涌,二十年了,她何曾身处过这种境地,来到一个陌生又落后的地方,奔波一天连个满意的栖息地都找不到,还被慕渊这样随意对待。
哄一哄她,她或许也会考虑去宾馆住一晚的,说随便她?想丢下她?
“慕渊!我爸爸让你陪我来,就是要你照顾好我的!你什么意思?你打算把我一个女孩子丢在车里,自己去住宾馆吗?!”
车内昏黄的灯光照在慕念脸上,车外是一片死寂,怵人的黑暗。
她生气时就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那张明艳动人的脸上会显出令人无奈的傲慢与天真,两种特质杂糅在一块儿,竟莫名地融洽。
慕渊回头,见慕念蹙眉,脸上一副委屈到要哭又强忍的傲慢模样,他一时也有些懊悔。
说真的,开这么几个小时的车,累得要命,现在别说宾馆了,随便给他个地儿他就能呼呼大睡,他已认清现实,在这种穷乡僻壤,有宾馆有床都算不错了,哪还有挑叁拣四的机会?
累极,有时说话也不过大脑,顺口就说出心中所想,完全没意识到会惹得慕念发大小姐脾气。
“唉,姑奶奶,我真没把你丢下的意思,这不是你自己不乐意住宾馆吗?”
他素来对身边女人没什么耐心,女友耍小性子都懒得费心思哄,给钱解决,向来都是立竿见影。
见慕念这幅样子,慕渊同样也觉得心烦,但没办法,谁让他现在面对的人是慕念,他总不能拿钱砸她让她安静,慕念可不是他可以随意对待的女人,他只能压下心烦去哄。
“念念,我错了,真错了,原谅哥哥这一次,我刚才那是开一天车有点累了,心情有点不太好,不是故意忽视你的顾虑,也不是真要丢下你。”
慕念见他哄自己,理也不愿理,双手抱胸,把小脸别往一边,娇气冷哼。
现在才想起来哄人,晚了。
慕渊只能继续温声细语道:“念念,咱们都累了,这地方只有宾馆,我知道你觉得宾馆不好住,卫生条件可能不达标,但我们现在没有更好的选择,车里比宾馆更不适合用来休息,你就委屈一下,住一晚宾馆,嗯?”
慕念瞥他一眼。
慕渊再接再厉道:“哥哥求你,念念,你饶了我好不好?”
“哼,我就原谅你一次。”慕念看慕渊态度诚恳,便也不再端着姿态,她瘪瘪嘴巴,“挑一家干净点儿的。”
“嗯,遵命。”慕渊说完,拨弄着手机回身拿起一侧的烟盒,摇了摇,空了,将头伸出车窗伸长脖子看了看前方,“念念,你在车里待会儿,我去前边儿那个商店买包烟。”
慕念往前看了一眼,十几米外,确实有个亮着微光的小店,她声音闷闷地:“嗯。”
慕渊关窗下了车,往小店走去,身躯很快消失在车前灯照射范围外,车内只剩慕念一人,慕念才真正觉得害怕,这小镇太静了,连路灯也没有亮,实在暗得奇怪。
首都不会陷入黑暗,即使是在那样微尘漫天几乎不可视物的雾蒙蒙的日子,一到夜晚,霓虹灯光亮起,都市男女都可以日以继夜在永昼中狂欢。
而这个叫做望乡的小镇,似乎只能靠着天幕上星星月亮发出的微弱光芒照明,黑暗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毫无阻碍地越发无边无际。
慕念从包里翻出手机,闲着无事便自己聚精会神挑起宾馆,虽然都不满意,但也只能矮个子里拔高个,找个最优的凑合一晚。
手机上方弹出一条天气预报,慕念下意识点开。
气象台xx年03月20日22时15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县大部分镇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阵风7级以上),伴随着局部暴雨,请注意防范。
她抬头从天窗看了看夜幕,天上没几颗星星,月亮也被乌云遮住大半。
怪不得这小镇今日暗沉沉的,唯一的天然照明设备在今天压根起不了一点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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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慕念正忧心着今夜的天气,猛然受一声巨大的拍窗声惊吓,她惊恐回头,看见一只生满老茧满是死皮的黢黑手掌按在她左侧的车窗上,车外的人处于黑暗中,她看不清楚面貌。
深更半夜,猛地被这么一吓,慕念只觉得自己的魂都快被吓没了。
慕渊还没回来,现在车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死死盯着那只迟迟没有离开车窗的手掌,恐惧地捂着嘴巴,根本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只见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缓缓凑近车窗,看起来是个年纪七十朝上的大爷,他张大嘴巴往车窗上哈气,又用手摆动两下擦了擦玻璃,那张严肃到令人悚然的脸忽然笑了。
车窗使用了隐私玻璃,还附着特殊涂层,具有单向透视性,可那张脸笑得实在太过阴森,慕念一时没反应过来外边的人是看不到她的,看着那张脸,她几乎恐惧得快要忘了呼吸!
“莫叔。”就在这时,一个清冽干净的嗓音从黑暗中传来,听起来是个年轻人的声音,慕念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视线所及又全是黑黢黢的,根本无法分辨出声的人处于哪个方位。
不止一个?居然还有同伙?
慕念小时候最喜欢看普法栏目剧,对其中一个妇女被拐卖入深山的栏目剧印象颇深,对此类拐卖事件有着深深的恐惧。
此情此景,她难保不会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
“娃,你过来!”那大爷笑着转头朝后边招手。
石板路上,沉闷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慕念心已提到了嗓子眼,紧张到甚至能够听清小石子在那人脚底被碾碎的声音。
“刺啦……刺啦……”
脚步声近了,几秒钟后,脚步声停了下来。
许是那人太高的缘故,慕念坐在越野车后座根本看不到他的脸,视线所及只能看见他的腹部。
慕念保持着捂住嘴巴的姿势,好奇心驱使她微微低下脑袋,试探性往外看,还是看不清脸,只能隐约看到后来走近的人穿着一件黑色宽松背心,肩宽胸阔,手臂上肌肉线条流畅健美,看起来似乎很有力量,手臂的肤色不同于慕念在首都见过的男生的寻常肤色,而是独特的深小麦色,应该是个常年种地的庄稼汉。
仅仅是这双手臂松懈时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感,恐怕就已经是她前男友兼如今的好友陆宇哲天天泡在健身馆拼了老命也练不出来的、望尘莫及的高度。
“哎呦,你看看,咱们小镇谁家发达了?居然买了这么好的车啊!”
“嗯,确实是辆好车。”
听见这一声由衷却平静的赞叹,慕念瞳孔一震,这才发觉自己居然在原本紧张到心跳加速的情况下出神了。
她缓缓放下捂住嘴巴的双手,支撑在座位上,仔细听车外的对话。
“再努力几年,我也买一辆!”被称莫叔那人声音洪亮,却有些带醉的颤音。
下一秒,慕念就听他旁边那人说:“莫叔,你今天喝太醉了。”
这对话有些莫名其妙,想买车和他喝醉了之间有什么相干?
听着车边两人闲散的对话,了解到这两人并无什么恶意,慕念紧张的情绪终于默默放松下来。
转念一想,或许这人是个懂车的人,这辆越野车如今市场价在五百万以上,这恐怕是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给自家孩子买车都未必能够立马接受的价格,更别说是一个以种地为生一辈子没能走出大山的老汉。
“今天高兴!多喝了几盅,哈哈哈……”
“怎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我有个老朋友最近从市里回来,今天约我喝酒,说这次回来就不走喽!要留在故乡养老,以后可有新酒友嘞!”
“老朋友叙旧,的确是值得高兴的事。”那年轻人扶住老汉的一只手臂,撑着他让他不至于站不稳,“不过这黑灯瞎火的,喝醉了,容易摔,你年纪大了,得注意安全,莫叔,以后少喝点吧,磕着碰着自己也难受不是吗?”
听起来,这人劝人的话,并不令人反感。
慕念听那被称莫叔的人说道:“哎,是,是。你这孩子,真是心好,咱们老汉几个都夸呢!又是个有孝心的,老天怎么就不长眼,让你妈走那么早……唉!”
年轻人默了声,仅几秒,那莫叔反应过来刚才自己说了什么,一拍脑袋,懊悔道:“哎!你瞧我这喝醉了就不把门的嘴,娃,你别怪莫叔提起你的伤心事!”
年轻人淡淡道:“莫叔,我没怪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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