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刚家,住在哪里?”冯凯问道。
“镇子东边,具体的位置我不清楚,得等我儿子回来问问才知道。”郭有富说,“不过他上连续班的话,晚上是不回来的,太远了嘛,坐完了公交车,还得走十几里路。所以他平时都住厂里宿舍。昨晚回来是拿换洗衣服的。”
“行了,你的秘密我会帮你保守,我们来问你话这事儿,你最好也别和别人说。”冯凯嘱咐郭有富。
郭有富连忙顺从地点着头,说:“谢谢公安同志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我也会让我家唢呐好好做人,远离坏人!”
冯凯觉得好笑,四分之一只鸭子而已,就搞得像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他算是明白了“纯朴”两个字究竟怎么写了。
冯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调查进度,所以没去镇子上的派出所,而是驾车直接朝镇东去了,遇见一个路人,他停下车来问道:“老乡,郭金刚家怎么走?”
路人皱了皱眉头,又打量了一下穿着警服的冯凯和吉普车,摇摇头,说:“不知道。”说完,就急急忙忙地绕着走开了。
冯凯很是无奈,跳下车来,拉住另一个路人,问道:“请问郭金刚家怎么走?”
这个路人挣脱了冯凯,低着头快速离开。
“这,这都是什么意思?”顾红星一脸不解。
“避瘟神哪,你懂不懂?”冯凯说,“这个郭金刚,别人都把他当成瘟神呢,没人敢招惹。”
“那可怎么办?”
“你们觉得,这具尸体就是郭金刚对不对?”
“那肯定是。”老马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说,“衣服裤子都对得上,肯定和他有关。要么是他被杀了,要么是他杀了人,和人换了衣服。后者可能性很小啊。”
“好。”冯凯点了点头,跑到路边的一架板车上,站了上去,喊道,“乡亲们,郭金刚完蛋了,以后永远也回不到这里了,为了你们的安全,你们得告诉我们郭金刚住在哪里。”
冯凯用了个一语双关,无论是哪种情况,郭金刚确实都回不到镇子上了。
几名群众眼神疑惑地看着板车上的冯凯,也有几名群众半信半疑地犹豫着。冯凯敏锐地捕捉到那些半信半疑的眼神,跳下板车,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们看到了,我是公安,政府会欺骗你们吗?”冯凯说道。
一名群众迟疑地举起了手臂,指了指远处,说:“那边,邮局的后面有个小院,就是他家的。”
“谢谢啦!”冯凯蹦跳着回到车上,一脚油门就开到了镇邮局的后街小巷。
目标院落静悄悄的,可是大门却是虚掩着的。顾红星推开院门,向里面看去。院子里是三间小房子,除了中央的卧室以外,左右两侧是厨房和茅厕。院子不大,一眼就能尽收眼底,肯定是没人。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玻璃酒瓶,有啤酒和白酒的,看来郭金刚还真是个酒虫子。
顾红星戴上手套,迈进了院子里。冯凯下意识地想拦住他,在现代,没有搜查证就随便进入别人家里可不行,就算搜到了东西,也不能当证据用。可是他转念一想,在这个时候,可没那么多规矩,要是也像现代一样要开车回去办证再回来,就得天黑了。
郭金刚的家里陈设很简单,墙上贴着一张毛主席画像的日历,破桌子、破床,除了卧室的电灯以外,就找不到其他家用电器了。家里的桌上有一层浮灰,看来主人是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家里的角落里都散落着酒瓶,显得很凌乱,而大衣柜里的换洗衣服却折叠得很整齐,说明家里是有女人张罗的。
老马还在卧室中徘徊着,良久,他在五斗橱上找到了一个小相框,里面是一张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二十来岁的女子的半身合照。冯凯知道,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结婚照了。那时候的结婚照都只是拍个半身合影,然后放大到六七寸,还是黑白的,不像现在的结婚照那么麻烦。他想起自己和顾雯雯拍结婚照的时候,用了照相馆三套衣服加上他们俩自己的警服,拍摄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给他累得够呛。不过现在想起来,真是幸福而甜蜜。
“嗯,死者就是郭金刚。”老马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这都看得出来?”顾红星走过来看了看,说,“有点玄乎了吧?”
“你懂啥?”老马慢吞吞地说,“这就是法医的慧眼。”
“人死了,就不好认了,这是你之前说过的话。”
“普通人是不好认,但法医还是能认出来的。”老马说,“从五官的位置,还有颅骨的形状就能认出来,不过这需要几十年的经验积累。”
顾红星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在地面和桌椅上寻找着什么,每次看到鞋子,还要拿起来看看鞋底花纹。
冯凯知道顾红星不信老马,但是他是信的。再过二十年,颅相重合技术就要问世了,说白了也就是用计算机来比对颅骨和照片,看五官位置和颅骨形状吻合不吻合。老法医的经验有的时候并不比计算机差。
冯凯和老马搜了一圈,除了那张结婚照之外,就没有再找到什么其他的东西值得带走了。而顾红星则是收获不小,他从现场的酒瓶、茶杯、碗碟上黏附了不少指纹。冯凯这才从自己的固定思维里跳了出来:在二十一世纪,只需要一个dna就能明确死者的身份,而在现在的年代,指纹确定身份的作用是唯一性的。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