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那照片中的男人正在客厅内,他穿着一身长跑专用的运动服,轻薄而紧身的衣料勾勒出男人健硕的身型。他将耳机插入ipod,又将ipod塞入左臂上专门的运动绑带中。
男人整理好了装束,正准备出门,却发现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一看,来电显示是妻子。男人笑了笑,按下通话键。
“papa!”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两个小孩子的稚嫩的童音,“你猜猜我们在哪儿?”“我们和妈妈在la tour eiffel!“eiffel好高!能看到好远!……”
小孩子的普通话发音虽然标准,然而说起话来却是中法文夹杂。小家伙们的兴奋劲即使隔着听筒都能感受得到。
男人笑着听两个孩子叽叽喳喳的描述,不时地笑着应着,过了好一阵子听两个小家伙说得差不多了,这才笑着开口,用法语和两个孩子说:“好了,爸爸知道了,你们乖乖的,知道吗?”
“嗯。”两个小家伙齐声答应。
“好了,denny,把电话给妈妈。”
“嗯。”小男孩的声音传过来,接着是电话移动的声音,只听小男孩叫着:“妈妈!”
“喂。”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标准的普通话发音。
“亲爱的,辛苦你了。”男人也换上了普通话,虽然还有些外国人的口音,但是说得也算流利了。
“没什么,两个小家伙还算听话。你那边怎么样?”
“今天是活动周的开幕式,跟着大使见了好几个市领导,有个项目应该能谈下来。”
“别太辛苦了,早点休息。”
“不辛苦,项目谈下来后面的事就不用我管了,他们就都能自己做了,就不用我管了。我出去跑会儿步,回来就睡觉。”
“嗯,好。早点休息。爱你。”
“嗯,je t'aime 。”男人用法语温柔地说了一句,这才挂断了电话。他看着手机上一家四口的照片,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这才塞上耳机,穿鞋出门。
晚22点,喧嚣了一天的城市已渐渐安静下来。滨河路上更是一片宁静。这条路是沿着城南运河铺设的步行专用路,路的一侧是清澈的湖水,另一侧是草丛树木,风景秀丽宜人,是s市市民休闲纳凉的好去处。而且这条路有专门的自行车道,所以许多喜好骑行的人士也会来这里运动。不过此刻毕竟有些晚了,整天路上已是鲜见人影,在昏黄的路灯照射下,唯余一片宁静。
男人在这条路上稳健地跑着。步速恒定,呼吸均匀。耳机中放着的是极有节奏感的动感乐曲,快节奏的鼓点刺激着人的神经,令他可以保持跑步的速度。运动手环上的液晶屏闪烁着,上面显示他已经跑了3.7公里。男人拐过又一个出入口——在滨河路沿线,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这样的出入口,可以供骑自行车的人们进入或离开这条路。一心沉浸于运动中的他没有注意到,就在这时,一辆车子悄悄地出现在了他的身后。男子依旧向前跑着,那车子也在后方不疾不徐地跟着。过了一会儿,男人突然觉得右脚有些不对,低头一看,竟是鞋带开了。他停下脚步,低下身子去系鞋带,而那骑车的人竟也停了下来。然后,只见那一身黑衣的骑车人摘下后背的背包,从中掏出一只黑色的东西,然后他端起那东西,冲着前方的蹲在地上的身影缓缓瞄准,扣动扳机——
……
7月29日,早6时07分。
s市今天凌晨起便下起了中雨。因为下雨的缘故,路上的行人比以往少了许多。以往早已热闹的滨河路,此刻显得颇有些冷清。
沈严等人从车上下来,撑着雨伞越过警戒线。接警的110警员一边引着他们往案发现场走,一边介绍情况。
“我们是早上4点47分接到的报警,来到这里之后发现死者已经死亡。我们看了一下尸体和现场,觉得还是联系你们比较好。”
沈严微微点点头,一脸严肃地走向案发现场。
雨水一向是刑侦鉴定的最大干扰因素之一。虽然110到达现场后就已经用塑料布盖住了尸体,但这场雨早在凌晨三点多就开始下了,雨水早已经将尸体打得湿透。沈严来到尸体旁,蹲下身掀开塑料布,只见死者为白人男性,看着年纪应该不超过45岁。本就因为人种而发白的皮肤在死后显得更加惨白。死者穿着运动装,脸朝右半侧躺在地上。在他身前的地上,有大量已被雨水冲得变淡的血迹。见到这情形,沈严眉头微微皱了皱眉,然而他很快将视线转移到死者胸口——在死者的胸前有大量血迹,轻薄的运动服被这些血迹染得黑红一片,几乎看不出本来的图案。透过雨水与血污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在死者的左胸处,有两个小小的孔洞。
见到这个情形,沈严的眉头瞬间皱紧。
今天蒋睿恒和王子杰都出了现场。见到死者胸前伤口的模样,两人脸色也变了几分。蒋睿恒对王子杰使了个眼色,王子杰会意,从工具箱中取出剪子,蹲到地上剪开死者的衣服。
死者的胸口暴露出来,在他的左胸上,赫然有着两个规则的圆形孔洞——
枪伤。
看到死者的伤口,所有人的表情立刻变得更加凝重。而此时,一旁的110警员也开口说道:“我们一来了就发现死者的伤口像枪伤,就觉得这案子有问题。因为怕破坏现场,我们什么都没动,直接联系你们了。”
“我明白,谢了。”沈严站起身来,将现场让给蒋睿恒和程晋松,他则走到110警员身边,问:“发现尸体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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