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有把握?赵局长问,现在农村的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如果你给的这个条件可靠的话,很快能找到嫌疑人。
我自认为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说。
赵局长低声部署完侦查工作后,问我:你说说看依据。
我说:第一,之所以是在马路东边的农村里寻找,是因为本案中涉及了两种工具,一种是挖坑的铁锹,一种是杀狗的镰刀。我要解释一下,我们偷偷地去检验了那条被杀死的狗的尸体。
大家窃窃地笑。
我继续说:这两种农具,只有在农村才可以轻易找到,而在城镇居民家中一般是没有的。尤其是镰刀。如果是城镇居民,他们最方便的杀狗工具可能是匕首、菜刀,而不是镰刀。
赵局长点头表示认可。
我说:第二,之所以寻找附近的住户,是因为法医讲究一个规律,叫作远抛近埋。嫌疑人的作案心理特征是选择和坠楼点、他的居住点之间的位置进行埋尸,而不会反其道而行。
这个我懂。赵局长说,可是,一定要是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吗?
我说:根据尸体的衣着检验,死者的鞋帮有明显的拖擦痕迹,说明运尸的过程是控制上半身,下半身垂落在地上拖。我当时就在思考,死者体态娇小,嫌疑人没有运输工具,那么他可以肩扛、可以横抱,为什么要拖着呢?
那只能说明嫌疑人体力不足啊。赵局长说。
不。我说,体力不足更需要肩扛横抱了,夹着上半身拖着尸体,很可能是嫌疑人只用了单臂。为什么只用单臂?说明另一臂还有用。结合现场的情况,他的另一臂是夹了那条萨摩耶。我们想一想,死者最起码也有七八十斤,那条萨摩耶也有三四十斤,一个人同时夹着两具尸体,步行三公里,而不去寻找交通工具,说明这人非常强壮。
那他为什么要一次性带两具尸体?有侦查员问。
我觉得用狗尸体来隐藏人尸体是临时起意。我说,可能是在准备埋尸的路上,看到了狗,临时起意,就顺手杀了狗,顺路带了过来。
死者只有二十二岁,你估计嫌疑人年龄如何?赵局长问。
我说:年龄太大了不会有如此强壮的体格,而年龄太小了不会有如此缜密的藏尸思维,我觉得三四十岁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明白了。侦查员点头出门。
专案组陷入沉默后不久,林涛一行人返回了。
有什么发现吗?我问。
我知道,在尸检明确了高坠伤以后,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是定案的关键依据,林涛对死者住处的勘查活动,可能会决定案件的性质。
林涛没说话,把死者住处的照片一张一张地通过幻灯片放映给我们看。
死者的家里非常干净整齐,应该是一个人独居。看来看去,在这些照片里并看不出什么疑点和名堂。
现场是一个大门,进去后是半个小厅,小厅两侧是厨房和卫生间。林涛介绍道,再往里走就是卧室。卧室的一侧放床,另一侧放梳妆写字台,中间是窗户。窗户的下面,有一个凳子。因为现场地面不具备检验条件,所以我们对现场的勘查没发现什么。对所有物品都勘查了,没有看到什么明确的新鲜指纹。不过,窗台下面凳子上,有两枚完整的灰尘加层足迹,分别是左、右脚的,足尖指向窗户方向。我们都提取拍照了,和死者的慢跑鞋鞋底的花纹一致。
也就是说,她是踩着那个凳子,蹬上窗台,然后坠楼的?赵局长有些兴奋。因为如果是这样,这就不是一起命案了。
有可能吧。林涛说,窗户上也有新鲜的指擦痕,但是新鲜陈旧的程度不太好判断。窗台凸凹不平,有擦蹭痕迹,但是看不出鞋印,不具备条件。
如果是个自杀案件,就好办多了。赵局长说,不过,不管怎样,这案子都涉嫌刑事犯罪了,这个强壮的成年男人,我们肯定是要找出来的。
我没有说话,对赵局长认为的案件性质也没有评论。我把林涛拍回来的照片反反复复地看,看窗户内外的照片,看家里的一些用品摆设。看上去,死者足踏小凳子登上窗台然后坠楼的结论好像没有什么问题。逻辑合理、层次合理,坠楼的位置也差不多。但是,尸体检验的诸多细节也都在我的脑海里呈现。这些线索,慢慢形成了一股线,指向了一个方向。
对我来说,看案件照片就像是玩手机游戏一样,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自己还以为只过了十几分钟。
案件的侦查就这样出现了突破。
主办侦查员一脸成就感地返回了专案组,问:是不是自杀坠楼?勘查没问题吧?
对于这个问题,我和林涛都没有回答。我是因为心里有疑惑,所以不敢随便发表意见,林涛肯定也是这样。组队协作了这么多年,我们之间的默契是不言而喻的。
侦查员见我们没有回答,自己接着说:人找到了。秦科长分析的范围很小了,就那么几个人,随便一排查时间就对上了。喏,这是他的鞋子。
侦查员拎上来好几双鞋子,说明他们不仅已经锁定了嫌疑人,还通过搜查手续提取到了嫌疑人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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