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大清皇帝对自己人很吝啬,但对于尔等蛮夷却无比慷慨
黄大圣被冷落了几日,
正在心灰意冷之时,突然被召见。
同时被召见的,还有史密斯。
李郁端坐在桌子后,微笑着示意二人落座。
不过,
跑过马帮,经历过江湖血腥的黄大圣很快就嗅到了杀机。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
外面就布置了刀斧手,杯子一摔,就冲进来噶人头。
“小黄,想赚钱吗?”
“想!”
“我有一桩收益丰厚,但是略有风险的生意,你敢接吗?”
“李爷放心,刀山火海,也敢闯。”
黄大圣嗖的站起来,毫不犹豫、非常坚定的接受了。
李郁满意的点点头,
转头看向史密斯,哦对了,缺个翻译。
张筱妹急匆匆赶来,充当了这一角色。
依旧是相同的话术,获得了相同的回复。
……
“既然二位都有意赚取这泼天的富贵,我就和盘托出了。听好了,接下来的内容至关重要。成了,衣锦还乡,一辈子受用不尽。输了,皇帝会把你们剁碎,剁成杂碎。”
史密斯吓的一哆嗦,觉得东方人太残暴了。
一刀就够了,非得一千刀。
黄大圣则是眼神发亮,他真的很想挣钱。
“大清皇帝,年过6旬,是个自大骄傲,刚愎自用,爱面子胜过一切的老家伙。”
“我想组建一个假冒使团,以美洲中部城邦小国赛里斯的名义,朝拜大清皇帝,同时献上贺礼,国书。”
“你们将会受到最热烈的欢迎,以及最丰厚的赏赐。”
史密斯举手,示意他有疑问。
张筱妹帮着翻译了一下:
“千里迢迢去送礼,会不会赔本?万一皇帝的赏赐很少呢。”
“哈哈哈哈,我可以告诉伱。大清皇帝对于自己人很吝啬,但是对于尔等蛮夷却无比的慷慨。”
史密斯傻眼了,问道:
“他是不是傻?”
李郁点点头,无奈的笑道:
“他不傻,就是太好面子。一个遥远的海外小国,莫名来访,这会极大的满足他的自尊心。只要气氛到位,他可以赏赐给你们一座金山。”
嘶,屋内众人全部倒吸凉气。
黄大圣说道:
“我有个疑问,万一暴露了呢?还有,除了史密斯一看就是外国人,我们的脸也不像啊。”
“问的好。”李郁一拍桌子。
“除了广州十三行,大清国有几人见过外国商人?又有几人去过美洲?”
很显然,答案是没有。
……
黄大圣有些开窍,但是还有一肚子疑问。
李郁示意,先不要问,听我讲。
“各色服饰,我会吩咐裁缝为你们定做,符合海外绅士的身份。”
“黄大圣,你烫个头,一会厨娘会帮你搞定。”
“国书,我亲自准备。贺礼,我也会筹备好。”
“以假乱真,我们努力做到极致。语言,礼节关,这段时候我会对你们进行特殊训练。”
“你们要好好配合,为了共同的事业。”
“黄大圣,你想重建一支西南最大的马帮吗?”
“史密斯,你想衣锦还乡吗?”
一顿灵魂询问,两人都激动无比。
史密斯都激动的颤抖,
恍惚中,他站在故乡的城堡,看着四周的良田,成群的绵羊,啃着蘸的土豆。
旁边是训练有素的女管家,端着一个银盘子。
盘子里有两块黄橙橙的食物。
一块是土豆,另外一块也是土豆!
弯腰问道:
“lord,要不要换一种新口味?比如蘸鱼子酱的土豆?”
一口london东区腔,非常的专业。
而黄大圣,
则是看到了连绵的马队,驮着货物。
商队的旗帜,写着“黄”。
马帮的汉子们,挎着弓箭,握着弯刀。
旗帜所至,沿路土贼无人敢拦,畅通无阻。
祖先的荣光,十倍奉还。
……
李郁看着开始癫狂、傻笑的二人,知道忽悠到位了。
“咳咳,一起做番大事业,改变这个糟糕的世界吧?”
“对了,报酬问题。”
“你们俩,各分乾隆赏赐的十分之一,其余的归我。毕竟创意,资金,船只都是我出的。”
“有意见吗?”
“都听您的。”
两人很有自知之明,让李郁松了一口气。
从听到计划的那一刻起,这俩人就没有可能拒绝合作然后离开李家堡了。
知晓秘密,
其实是一种负担!
毕竟人性最大的缺点,就是忍不住把秘密告诉别人。
然后,别人再告诉别人。
“李爷,我有一个问题,任务完成后,分了钱,我们俩就可以走了吗?”
“当然,来去自由。”
“不必多心,我李某人最讲信用。”
黄大圣心想,
我也没其他选择啊,只能相信你的信用了。
嘿嘿。
俩人被送到了西山岛,
一处山谷中的住宅,外面有哨兵把守。
李郁下了血本,找了10个裁缝做衣服,用的是最好的面料。
羊毛呢,金丝线,纹铜扣,复杂的绣,
好歹是一小国使节,可不能寒酸。
……
毛呢礼服,白衬衫,红裤子,哨的三角帽,披风,佩剑,羊皮靴子,手帕,怀表,烟斗,耳环。
各种零碎玩意,
裁缝,皮匠,铁匠,跟着忙傻了。
一张张草图,照着做。
样式来源于李郁的印象,还有史密斯的述说,还有张筱妹的南洋见闻。
哦对,还有两个女人。
福成送的两个女人,一直当金丝雀养着的。
这一次,终于被李郁想起来了。
很遗憾,都不是正经欧人。
一个是奥斯曼的,一个是南洋西班牙殖民者的后裔。
看着以为30多岁了,实际年龄减半。
果然,
李郁缺乏对洋斗争经验,大意了。
……
众人拾柴火焰高,
最终搞出了4套相对华丽的使节服装,穿上后效果还不错。
黄大圣那一头潇洒的卷发,也显得有了些异域风情。
但是,不能开口。
李郁编了一份册子,让他照着读。
全部是平声,礼节用语。
比如:
“赛里斯国全权使节,拜见大清皇帝陛下。万岁万万岁。”
“我们仰慕大清皇帝威名(要钱)。”
“我爱大清国,我爱这里的文化,我爱大清的丝绸瓷器,还有这里的女人。”
为了达到最佳效果,
在这片山谷里,所有人都要当他们是使节。
而他们,
也必须时刻带入身份,牢记自己是个使节。
沉浸式演戏,
黄大圣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像一个外国人初学汉语,身份是翻译加副使。
史密斯就不必了,
他是正使,就一口洋文吧。
两人各讲各的,全程假翻译。
杜仁来了一次,笑了一路,像癔症发作。
后来,范京来了一次,
回去吃饭都笑喷了,被夫人责怪没有官样。
李郁派遣了17人,作为使团成员。
他们一概是相对长相有特点的,再加以化妆。
不过,还是有纰漏。
于是,李郁决定改变说辞。
这些人不是赛里斯的国民,而是使团中途遭遇海难,重新雇佣的岛屿土人。
这样一来,就感觉合理多了。
……
土人,自然就要皮肤黝黑一些。
剃短,或者烫小卷。
有的留胡子,有的戴耳环。
蛮夷嘛,就得符合这个身份。
后来的事实证明,人设很成功。
大清朝的官员们一看,就觉得很欣慰,特别顺眼。
很符合他们的想象。
山谷中,群魔乱舞。
李郁偶尔也来,指导一下工作。
因为最近的后勤压力太大了,银子消耗的像流水。
铁厂是个吞金兽,军队是个无底洞。
又增添了一个船厂,简直像烧钱。
还有那么多人固定的工钱,伙食,衣物。
以及不确定开支项,雨点般打向官府的银弹。
范京震惊的说,
20万两银子,撑不到1年。
如果没有大额入账,明年初夏,就要断炊。
所以,
李郁才这么的上心,整绝活儿。
……
“今天,我们预演一次。当我是乾隆,你们开始吧。”
在众人错愕的眼神中,李郁大喇喇的拉过一把椅子,坐下。
此刻,
却没有一个关心他冷不冷的下属,给加件衣服。
史密斯穿戴整齐,走到面前,
哇啦哇啦哇啦,说了一大通。
副使黄大圣,捧着盒子,也上前两步,单膝跪地,用没有声调变化的嗓音念道:
“尊敬的大清皇帝陛下~”
“停!”
李郁不满的喊了咔,走下椅子。
“谁教你的单膝跪地?”
“史密斯,还有那两位夫人。”
“信我,入大清,就得按照大清的规矩来。瞧着啊。”
李郁甩了一下并不存在的马蹄袖,来了个标准的双膝跪拜。
三磕九拜。
看的众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有那么一刻,
围观的范京觉得,李郁是不是已经被招安了。
反复几遍,
史密斯使团终于有点样子了。
接下来,就是君臣对奏。
“为何千里迢迢来我大清朝拜啊?”
“赛里斯国早就听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还有一位长寿睿智的君主。国王仰慕不已,故遣使来朝拜。”
以上,都是黄大圣说的。
史密斯说的,被人自动忽略了,反正听不懂。
……
“停。”
“这也有问题?”
“当然有,而且很大。说话的时候,要真诚,要表现出发自内心的仰慕。你当老皇帝的眼珠子是摆设吗?”
李郁恨铁不成钢,指着两人的鼻子训。
“是不是扮奴才相,觉得丢脸?”
“是,有点。”
黄大圣承认了,一旁的史密斯也在那yes。
众人都以为,他们俩要挨暴打了。
谁料,李郁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如果有人说,我磕一个头,他就给我10两,我会打爆他的狗头。”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100两,我会骂他神经病。”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1万两,我可能就多磕几个,这年头,挣钱多难呐,作为成年人,都有体验吧?”
黄大圣点头,十分认可。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5万两,10万两呢?”
史密斯听了翻译,大声说道:
“如果是真的,我能把这地砖磕裂了。”
李郁笑着说道:
“给大清皇帝磕头,每一个头都值几万两。”
“磕头爆金币,再高呼几句万岁。相信我,这样的好事你翻遍史书都找不到。全球唯一,别无分号。”
……
思想工作做通了,训练效率就高了。
仅仅2天,
使团的言行就有了那股味儿,很纯正。
海船,
就用赖二第一次去潮州府搞回来的那条船。
虽然破了点,可是对应蛮夷小国身份,恰恰好。
国书,有点难度。
选用做好的纸,做旧。
又从大牢里找了几个这行的高手,刻了印章。
看着挺像回事的,徽章纹路是李郁手绘的。
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尽量制造阅读障碍。
又伪造了一份国王的亲笔信,非常真诚,姿态很低。
中英双语,方便阅读。
信中内容也是投其所好,
大赞乾隆盛世,武功盖天下,顺势介绍一下鄙国,暗搓搓的要点援助。
李郁是仔细琢磨过乾隆心理的。
一个大洋彼岸的小国,如此给他面子,前来祝寿。
他老小子不得得意的冒泡,
这么识趣的番邦,不得多赏赐点。
……
贺礼,是最大的问题。
肯定不能空着手去吧,但是送些啥呢?
很显然,不能是大清朝特产。
但是洋玩意,李郁也没几件。
没办法,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怀表上刻洋文,雕西洋艺术画。
从瓷器店购买白瓷瓶,李郁在上面彩绘。
上帝啊,天使啊,圣徒啊,骑士啊,羊啊,总之看着味儿很正。
再落款,赛里斯著名艺术大师,毕加索。
这样的瓷瓶,一口气做了5对。
虽然累,李郁却很开心。
找了金银匠人,按照设计草图,做了一些里胡哨的首饰。
其中有一顶王冠,最为耀眼。
金匠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制作出来的,因为里面是铁,外面镀金的。
王冠的内侧,刻了一行洋文。
king of the world。
冠顶上,镶嵌了一颗大夜明珠。
大概是所有贺礼中最贵重的一样。
李郁心疼不已,
不过转念一想,舍不得珠子,套不住糟老头子。
豁出去了。
……
在杨云娇,韦俊,还有两个洋马炙热的眼神下,李郁试戴了一下王冠。
“老爷,感觉怎么样?”
“重。”
在这一刻,李郁深刻明白了那句话,
欲戴王冠,先承其重!
“找几个手艺精湛的木匠师傅,用楠木做几个箱子。”
“箱子要雕,还要涂金粉。”
李家堡最近大兴土木,把这些工作都很好的隐藏了。
就连黄文运,
也打消了最后的一丝怀疑。
这么奢侈的建宅子,肯定是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大清朝的致仕官绅,名士望族,都是这样过日子的。
2日后,
他携带重金,踏上了进京的道路。
一路沿着大运河北上,住驿馆。
3日后,
李家堡的“使团”出发了。
找了个风雨交加的清晨,悄悄离开了西山岛。
从大运河,进入长江后,驶出崇明。
一直在近海航行,
船上,众人都穿着普通的衣服。
黄大圣再次呕吐不已,
趴在船尾,脸色发绿。
看着船后紧随的鲨鱼群,突然他来了兴致。
挣扎着找来了一根长矛。
比划了一下,掷向最大的鲨鱼。
看着被撕咬的受伤鲨鱼,翻滚的海浪里夹杂着鲜血,他感觉胃里舒服了一些。
果然人类的幸福,可以建立在其他物种的痛苦之上。
……
海船一路北上,距离海岸线不超过20里。
运气不错,
一路上风平浪静,没有大狼。
逐渐适应了的黄大圣,和史密斯又开始温习台词。
表情,动作,语言,腔调都烂熟于心。
“黄,你说皇帝真的那么蠢吗?”
“大概是吧。”
“万一,我是说万一被识破了怎么办?”
黄大圣指着桌子上的生鱼片,嘿嘿笑了。
反应过来的史密斯,脸色大变。
冲出舱室,跑到船尾呕吐去了。
过了半个时辰,
他擦着嘴,虚弱的说道:
“我觉得,魔鬼在东方。”
“呸,那是你们老家的。大清朝没有魔鬼,只有妖怪。”
史密斯的汉语,比以前好了一点点。
这就是语言环境的重要性。
甚至,他学会了几句怪模怪样的汉语,比如“大清皇上万岁,万万岁。”
关键时刻,来这么一句,
就是核武器!
……
终于,船过了山东半岛。
进入了渤海湾,
水手们立即欢呼了起来,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这其中,
就有两个李郁的义子。
这趟船,李郁给予了厚望,绝不能失败。
半天后,前方出现了一个黑点。
是大沽口的水师哨船。
“快,换衣服。”
史密斯和黄大圣,以及众水手,赶紧换装。
准备迎接和大清朝官方的第一次接触。
哨船上,兵勇们也纳闷的看着这艘怪船。
桅杆上的旗帜,没见过。
是个狮子图像!
官职最高的水师千总,也站到了船头。
他看的出来,对方没有恶意,帆都降了。
……
“尊敬的军官阁下,我们是来自遥远美洲的赛里斯国使团,横跨黑水洋,前来祝贺大清皇帝的60寿诞。”
黄大圣穿的像个骄傲的公鸡,站在船头微微鞠躬。
史密斯,也露出了他的红毛脸。
“哎呀,不得了,快快回港告诉总兵大人。”
海外蛮夷使团,来恭贺皇帝寿诞的消息,像风一般传遍了津门。
知府一听,这是好事啊,祥瑞。
赶紧报告直隶总督,
于是,在港口泊位惴惴不安了一天的众人,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手持红缨枪的绿营兵,在码头两侧列队。
各色补子的官员,站满了港口。
像学前班儿童参观动物园一样,兴奋又好奇。
总督大人深知皇帝喜好,
决定抓住这次机会,好好的做文章。
在皇上心中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津门驿馆,被全部腾空。
稍有破损的桌椅,幕帐全部换新。
督标的一位参将,带领麾下50兵丁,负责安保工作。
史密斯和黄大圣,率领小20人的使团,正式踏入了这座城市。
一路上,
爱看热闹的津门百姓,早就挤满了街道。
大沽口总兵,津门知府派出了上千兵丁,维持秩序。
深受李郁熏陶的黄大圣,临时赶制了一个幡。
上面写着,
跨越3万里,朝拜大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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