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将军 - 第26章 回乐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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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回乐城中
    灵武是北方重镇,又是朔方节度使的治所,所以有官道直通长安。
    李瑄的马匹虽然优质,但马也要休息,为不伤马匹,每天只行进一百多里。
    只有紧急军情,或者皇帝急召某位臣子、将领入京的时候,才能通过驿站。
    每个驿站都置有良马,通常三十里换一匹马,六十里换一人,最快能完成“八百里加急”。
    “七郎,前方就是灵武郡治回乐县。”
    半个月后,罗兴拿出地图用手指比划一下,对李瑄喊道。
    奔行十几天时间,主仆二人风尘仆仆。
    他们只走官道,没有闲心去游览。一天大概赶路四个时辰。晚上住在官道旁的客栈,如果找不到客栈,就在官道上的驿站休息。
    李瑄是即将上任的五品武官,有资格住在驿站的客房内。
    一路上,李瑄出示鱼符,不论是驿站的小吏,还是巡检的官兵,都对李瑄毕恭毕敬。
    按照《唐律疏议》,百姓不得佩戴刀剑,招摇过市。主仆二人佩剑戴弓,很容易被官兵拦下。
    “回乐城雄伟,不愧是北塞重城。”
    李瑄骑马到高坡上,看到回乐城的轮廓。
    三丈高的夯土城墙,还有护城河围着。
    滚滚黄河,顺着城池西面流过,作为天然屏障。
    那些通往前后城门的道路上,汇聚着许多车马。
    回乐城是北塞经济重城,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商人小贩,将在草原上获得的皮毛、草药、牲畜,运送到长安、洛阳。
    有的直接在回乐城内售卖。
    在回乐城的北方、南方和东方,各有一座军营。
    朔方节度使麾下常备军六万四千七百人,马一万四千三百匹。
    仅仅在回乐城周围,就驻扎两万七千人。
    丰安军则驻扎在回乐城西黄河外一百八十里处。
    进入回乐城后,李瑄直奔朔方节度使府。
    “在下是新任的丰安军副使,这是兵部敕牒,劳烦禀告王帅。”
    李瑄拿出“委任状”,交给当值的小吏。
    王忠嗣的战功卓著,身兼多职。
    李隆基为表王忠嗣的功绩,早在开元末,就封他为正三品的左羽林卫大将军。
    这是名义上的禁军统领,只是身份的象征,并不能节制禁军。
    不久前,王忠嗣又兼任正三品的灵州都督,摄御史大夫。
    去年莫干河战役,大破契丹、奚联军,三战三捷以后,再兼鸿胪卿,加左武卫大将军。
    王忠嗣的散官为从三品云麾将军,爵位为清源县男。
    士兵们一般称呼其为“帅”,也可以称之为“上将军”,幕府官吏、郡县长官称其为大夫,或称都督。
    “请将军稍等!”
    当值小吏深深地看了李瑄一眼后,拿着赦牒,进去禀告。
    少顷过后,一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子走出。
    他身后还跟着两名军士,托着一副将领的甲胄。
    “你就是丰安军副使,宁远将军李瑄?”
    这名中年男子用盛气凌人的口吻说道。
    “正是,敢问您是?”
    李瑄不知此人的身份,但猜测应该不是王忠嗣。
    “朔方节度副使兼都知兵马使,张齐丘。”
    中年男子自报身份。
    “末将李瑄,拜见将军。”
    李瑄自然知道他,立刻拱手拜见。
    副使兼兵马使,相当于一镇“储帅”,若王忠嗣离开朔方,不出意外就是张齐丘接任。
    “大夫今日公务繁忙,没时间接见你。敕牒已签好字,拿着将甲去丰安军就任吧!”
    “记住,这里是边塞,身份再高贵也没用,全凭本领。小将不如老将的地方还多着呢!”
    说完,张齐丘转身进入府中。
    留下错愕的李瑄,站在原地。
    先不说他是当朝宰相的儿子,就算是新任的副将,也得进入府内吧!
    门都没进,就被泼一盆冷水,这算什么?
    特别是张齐丘最后的那一句“小将不如老将的地方还多着呢”,这是讽刺。
    本来李瑄还想着一睹盛唐战神王忠嗣的风采。
    现在明摆着是不见他。
    “七郎,为什么不把左相的信拿出来。”
    罗兴愤愤不平,向李瑄说道。
    “他们难道不知道我是宰相的儿子吗?把信拿出来,自取其辱罢了。”李瑄摇头说道。
    一定有什么原因,才会这样。
    “将盔甲放在马上,走吧!”
    李瑄接过敕牒,吩咐罗兴。
    现已正午,李瑄没有立即离开回乐城。
    他来到一家酒肆,不管如何,先饱餐一顿。
    “郎君快请!”
    酒肆守门的杂役,见到主仆二人,立刻过来牵马。
    佩剑,马上有盔甲、强弓,一看身份就不简单。
    “用上等的草料喂马,钱不是问题。”
    李瑄向牵马的杂役叮嘱。
    “好嘞!”
    杂役称是。
    进入酒肆,李瑄随便在大堂角落坐下,让管店博士上两斤羊肉,四个饼,再来一壶酒。
    这段时间,李瑄要求罗兴与他同席吃饭。让身为奴仆的罗兴很感动。
    就在这时,几名虎背熊腰的男子进入酒肆。
    管店博士明显熟识他们,不用他们说话,就上来酒肉。
    从称呼上看,他们都是军中队头、押官这样的低级军官。
    “据说左相的儿子,已经到达回乐城。但王帅将其晾在府外。”
    一名押官看似酒酣耳热,忽然说道。
    “陈将军从小卒起,立下汗马功劳,升任为一军之将,王帅颇为看重,准备攻击突厥时,以丰安军为先锋。现在却被一道快马诏书,调到长安,王帅怎会不生气?”
    一名队头回复。
    “才十六岁,就想靠兵部尚书的父亲节制一军。看看我等,沙场十年,也只是百人之校。”另一名队头摊手插话。
    “长安的使者不是说他箭术绝伦吗?”
    一名押官瞟了李瑄所在的位置一眼。
    “狗屎!长安的王公子弟是有一些箭术,但他们只敢射兔子、射麋鹿,敢不敢射人还不知道呢!”
    一名队头站起来大骂。
    “使者又说,开元武状元骑战被他两回合挑下马。”
    那名押官继续阴阳怪气。
    “放屁!他父亲是宰相,禁军将军肯定要让着他。谁敢伤贵公子金玉之躯?”
    队头更加激愤。
    “听说他还会写诗!”
    “老子不识字,关我鸟事!”
    队头越说越粗俗。
    “孟大,你刚才不是见过他,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押官向一名军士问。
    “看起来很英武,但没有一点彪悍,我想华而不实,就是形容他吧!”
    那军士嘴也很厉害。
    旁边一直听着的罗兴,非常愤怒,就要起身拼命。
    但被李瑄按住,动弹不得。
    李瑄面带微笑,喝酒,吃肉。
    仿佛没听见他们的话一样。
    李瑄心里清楚,这几个军士,就是冲他而来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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