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弗拉梅尔升级
为了不惊扰贝茨爷爷的美梦,洛伦应付过晚餐后,回到房间开始思考该怎么获取独角兽角。
独角兽类的角,对角巷里的药材店长期在售,21加隆1根,货源充足。
不过洛伦要是买了,斯内普肯定会罚他把魔药教材抄一遍,因为那是独角兽类的角,而不是的独角兽的角。
一年级的魔药课程中,他们使用过“独角兽角”制作一款非常普通的解毒药剂,也是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市场上在售的独角兽角不是真正的独角兽角。
作为一种奇特的神奇动物,独角兽的魔力非常特殊,力量纯净,生命力蓬勃,带着难缠的诅咒。独角兽的血液,毛发和角都有奇特的功效。
血液里蕴藏着强大的生命力,能够维持濒死的人生命。伏地魔就是猎杀独角兽就是为了血液。
毛发主要被用于魔杖杖芯。奥利凡德认为独角兽毛发的魔杖更加忠实,更容易反映出魔法的本质,且对黑魔法的抵抗力最强。
有一种说法,独角兽的毛发同样具有某种生命活性,当它作为魔杖杖芯失去活性后,魔杖就容易发生回火等意外情况。
而独角兽角具有极其纯洁的魔力,可以抑制多种黑魔法,对伏地蝠,摄魂怪等多种生物有克制效果,解毒只是最不起眼的作用。
新版神奇动物保护法禁止任何伤害独角兽的行为,出于对独角兽诅咒和魔法部的敬畏,基本没有人会招惹这种比狼人还危险的生物。
独角兽对自己的角无比看重,它们也不会用同类的尸体跟巫师们做交易。理论上来说,除了独角兽的毛发会有部分流出到市场上,不管是血液还是犄角都应该被归为禁售品。
有意思的是,三种材料当中,只有独角兽的血液属于违禁物品。魔法部以防止诅咒扩散,保护独角兽的理由禁售。
药店里,独角兽的毛发标价7加隆一袋,独角兽的角标价21加隆一根。
毛发微不足道,可以持续供应。但角不一样,每个独角兽只有一只角,如果市场上售价21加隆一根的独角兽角是真的,那独角兽已经灭绝了。
事实上,21加隆的独角兽角是一种独角野牛的犄角,只是在某种潜规则下,被称为独角野兽的角,仅仅作为基础解毒剂使用,跟粪石差不多。
“海格这边走不通,那黑市呢……”洛伦举起右手,撑开五根白皙的手指,让屋顶的灯光从指缝间露出来。
思虑良久,因为风险太大,他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而且魔法部正在大力清查违禁物品,不会有人想在枪口下做这笔生意。
洛伦虚眯双眼,白色的灯光被拉成一束束模糊的光线,低声重复邓布利多临走前说的话:“活得久了,自然会知道一些隐秘的事情……”
有谁能比尼可活得久?
他翻身关灯,进入奇幻之书的世界。
整洁明亮的图书馆空无一人,洛伦左右张望一下,喊道:“弗拉梅尔!”
「哒哒」的脚步声从他身后响起,洛伦回头看,弗拉梅尔穿着硬底皮鞋,在地板上踏出清脆的脚步声。
“你这是,升级了?”洛伦露出疑惑的神情。
以往的弗拉梅尔带有明显的魔法造物的特征,尽管他上半身凝实色彩逼真,但下半身就逐渐失真,越往下越模糊,接近鞋子的地方几乎是透明的。
弗拉梅尔一直以来的移动方式都是漂浮,跟幽灵一样。
现在,眼前的弗拉梅尔穿着工整的礼服,一举一动像是优雅的绅士,如果在中世纪,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是贵族出身。
洛伦习惯了他飘来飘去,到处乱飞的样子,现在看见他这么正经的走路,反而有点不适应。
弗拉梅尔的脸上带着笑容,“魔药的至高追求是长生不死药,起死回生药。你知道炼金术的至高追求是什么吗?”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洛伦摇摇头,示意他不知道答案。
弗拉梅尔低头看着他凝实的双腿,轻声说道:“在尼可以前,炼金术是混乱的,是古代魔法的遗留,零散的知识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废纸堆里。稍微窥见一些知识的人,可以按部就班地照着书上的记载,炼制死板的物品。
魔法物品渗透在巫师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再也没人能做出千年不朽的死亡圣器,神秘的厄里斯魔镜……炼金术不停地衰弱,哪怕是魔法学校,霍格沃兹也做不出分院帽,拉文克劳的冠冕这样的事物了。
它甚至算不上一门学科,连预言术都不如。”
弗拉梅尔抬头,静静地看着洛伦:“直到尼可·勒梅出现,他游历世界,参考翠玉录,整合古语和魔文,停住了炼金术不断消亡的趋势。”
他语气里没有多少悲伤,但带着几分唏嘘:“人们只记得他炼制魔法石,长生不死,点石成金,但最令他骄傲的,还是炼金术。”
他感慨道:“六百年岁月啊……”
得知尼可死亡的消息,洛伦心里有一种奇怪的心绪。
他跟尼可就见过两面,一次是在小书摊上,一次是在德文郡,两次见面都匆匆忙忙,要说深厚的感情那是没有的,但仍觉得唏嘘。
他安慰道:“不要太过沉溺于悲伤。”
谁知弗拉梅尔诧异地盯着他:“悲伤?我并不感到悲伤。”
“啊?”
弗拉梅尔反问道:“他活了六百多年,周游世界,享受过世间所有的美好,早就活够了。死亡是已经做好的决定,为什么要悲伤。”
洛伦:……
他沉默一下,决定不再提尼可的事情:“你刚刚说的炼金术的至高追求是什么?”
“尼可三百岁的时候,他的追求是用炼金术创造真正的智慧生命,我就是那时候的产物。”弗拉梅尔摊开手,向洛伦展示自己。
“因为生物炼成属于禁忌,所以尼可从灵魂入手,不同于那些魔法画像,尼可想要炼制出有智慧,能独立思考,甚至拥有创照力的魔法生命。”
“但始终没成功,缺乏一种,一种——”弗拉梅尔皱着眉头,在思考如何用更准确的词语形容缺失的东西。
“一种神秘物质,伱可以把他理解为灵魂上的生命力,尼可在幽灵身上观测到过,但魔法画像上就没有。”
“无法炼出这种神秘物质,实验进行不下去,就连之前的我也只是半成品。尼可死后,他通过我们之间独特的联系,把一部分神秘物质传递给我,使我发生了某种改变。”
静静听完,洛伦打量着弗拉梅尔的身体,除了外形上的改变,他没觉得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毕竟以前的弗拉梅尔也很有生命力,热爱歌剧,会思考,会改变自己的观点。
洛伦突然有个神奇的猜想:“如果将来我炼出魔法石,用魔法石制作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再把你放进去,你是不是就成为了完整的人?”
弗拉梅尔愣在了原地,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尼可的记忆里没有相关经验,我推演不出答案。”
“到时候试试看!”洛伦兴奋地挥舞手臂,“炼金术的至高追求可能将会在我的手上实现!”
弗拉梅尔看了一眼洛伦,他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说。
最后他还是开口了:“那只是尼可三百岁时候的追求,不到六十年他就放弃了。”
洛伦眉毛缓缓拧在一起,好歹是炼金术的至高追求,尼可会不会太草率了。
“所以他后面的追求是什么?”洛伦还是问出来了。
“炼制太阳和创造世界。”弗拉梅尔答道。
听起来就是在做梦,洛伦面无表情,假装没有听见这句话:“我来找你是为了独角兽角,你有没有什么渠道,可以买到真正的独角兽角。”
一边说,一边踱步来到桌边坐下。
“没有。”
弗拉梅尔坐在洛伦的对面,爽快回答道,“合法的独角兽角不存在,不合法的你得不到。所以我让你先找到独角兽角再说,这才是修复魔镜最难的一步。”
洛伦心里有所准备,闻言也不失望:“邓布利多说麻瓜的温莎古堡里可能会有线索,你知道温莎堡跟独角兽有什么联系吗?”
“温莎堡是王室的行宫,英女王曾经从商人手里得到过一根独角兽角,不过后来发现是独角鲸的螺旋角,她被骗了。”
弗拉梅尔推测道,“我想,他们得到的独角兽角或许是真的,用假消息掩盖了真相。”
洛伦不解:“麻瓜怎么可能猎杀到独角兽?”
“不要轻视麻瓜的力量。”弗拉梅尔说出了跟邓布利多相似的话。
他开始讲述曾经的历史:“保密法是为了保护巫师,而非麻瓜。几百年前,北欧还有专职的独角兽猎人。
猎人让纯洁的少女在树下等待,当独角兽被少女吸引,将头枕在少女的腿上陷入睡梦的时候,猎人会趁机砍断独角兽的头,或者用弩箭,陷阱,毒药杀死它们。哪怕十年才能碰到一次这样的机会,但总是能碰见的。”
洛伦想不通,独角兽比狼人战斗力还要强一点,麻瓜猎人猎杀独角兽,一定是麻瓜死得更多。
“普通人拿到独角兽角有什么用?”
弗拉梅尔轻轻笑道:“别忘了,王室的徽章上就有一只代表苏格兰的独角兽,象征意义同样非常重要。”
洛伦就开始和弗拉梅尔讨论,如何才能从戒备森严的温莎堡把独角兽角盗出来。
拥有尼可几百年记忆的弗拉梅尔经验丰富,提出冰冻咒可以停止麻瓜的警报器,幻身咒掠过他们的视线。
“等你学会幻影移形后再动手,更加稳妥。”弗拉梅尔建议道。
……
“洛伦,快起床!”
“早餐好了!”贝茨爷爷愉快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嗯~”
洛伦的回答带着拖长的鼻音,他翻过身活动一下,呼吸重新变得均匀,他又睡过去了。
“洛伦!吃早餐了!”贝茨爷爷的声音雄浑有力,穿过楼梯,房门依然回响在洛伦耳边。
洛伦双手捏着被子往上拉过头顶,整个人埋进被子里。
咚!
咚咚!
敲门声后面接着贝茨爷爷喜悦的声音:“快起床,不准睡懒觉,一会儿赫敏就要来等你了。”
床铺上,被子下伸出一只手,拿起床头的闹钟凑到被子的缝隙前面。
洛伦艰难的看出清楚闹钟,时针和分针重合在一起,6点35左右。
“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沉闷痛苦的呻吟从被子中发出。
昨晚筹备盗窃计划太兴奋了,睡得多晚不知道,但他现在肯定没睡够。
几分钟后,洛伦表情麻木地拖着僵硬的身体下楼,洗漱。直到温热的牛奶送进嘴里,他的脑子才缓慢开机。
往面包片上放上煎过的午餐肉和培根,然后对折,放进嘴里一口咬下。碳水,脂肪和蛋白质带来幸福的满足感,给僵硬的身体注入能量和活力。
“活过来了!”洛伦感叹道。
贝茨嘴角挂着笑容,他已经吃好了,但看着洛伦吃东西的样子,同样能感到一种幸福和满足。
“魔法学校的校长很忙吗?走得这么急,我都没来得及感谢他。”贝茨早上在沙发上醒来,了一些时间才想清楚昨晚的事情。
“可能最近比较忙。”洛伦答道,“我会替你好好感谢邓布利多校长的。”
他吃完一片面包,开始卷第二片,一边卷一边问道:“仪式完成后感觉怎么样?”
“轻松,愉快,简直年轻了十岁。”贝茨的回答中气十足。
洛伦就笑:“魔法也没有那么神奇,你这是心理作用。”
“背负了几十年的重担,终于扔掉了。”
贝茨感慨中更多是喜悦,他不想多谈沉重的往事,看了看桌上放在一边的手表,说道:“你在家好好招待赫敏,我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些业务。”
洛伦抱怨道:“每天都去办业务,这栋房子的手续这么复杂吗?”
“不只是这栋房子。”
贝茨思考了一会儿,认为可以告诉洛伦,“租用农场的公司跟我签了长期协议,我把收益卖给银行,直接获得了一大笔钱。买完这栋房子还剩下很多,去银行是为了办理基金手续。”
独居偏远地区,与世隔绝几十年的老人,一出社会就能搞金融吗?
洛伦愣住了,嘴里的午餐肉都忘了咀嚼。
(本章完)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