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走到沙发坐下,把保温饭盒放在茶几上,然后静静等着。
十分钟后,孟非办完公,去洗了手,坐在她身旁,看到茶几上的饭菜,道,“这是饭店的菜?”
“嗯,今天我姐来了,我上午没做饭,这是从老百姓饭店打包来的。”
“你姐?”孟非微微皱眉,“她怎么回来了?”
“她离婚了。”
元春抽出筷子,递给他,“她上午找来,哭的稀里哗啦的,求我收留她,咱们家就两个房间,也住不下,我就把她送回李家了。”
孟非一脸庆幸,幸好他当初没买大房子,不然阿元就没借口拒绝李红春。
当年,不只是李红春嫌弃讨厌孟非。
孟非也嫌弃讨厌李红春。
嫌她嫌的比狗屎都还臭。
只是,孟非伪装的好,没让人看出来而已。
所以,他才使了一点小手段,让吴红伟去追李红春。
吴红伟长得英俊潇洒,还戴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个有文化人,李红春就爱文化人,爱城里男人。
吴红伟只是几句甜言蜜语,就让好高骛远的李红春爱他爱的死去活来,非他不嫁。
孟非放下筷子,叮咛道,“阿元,以后她再来求你收留,你千万别答应,我不想我们幸福的小家庭多出一个女人来,而且李红春还离婚了,跟我们住一起,不但不方便,还不好听。”
“我知道,我已经拒绝她了,就不会再让她住进来,而且咱们家也没空房间。”
元春决定维持原主的人设,做一个娇娇软软听话的全职太太。
孟非知道妻子容易心软,还是不放心的道,“阿元,我有个朋友在临城开厂子,现在正在招工,你姐要是想去,我可以帮她走这个人情。”
那个讨人厌的女人,还是送的远远的,别来他和阿元跟前讨人厌。
看到她,他就恶心。
孟非永远都忘不了,有一次,李红春指着他鼻子,骂他是坏分子,应该去住牛棚,还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还骂他是臭虫,牛屎都比他香。
那些屈辱,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幸好,他娶的是阿元,不是李红春。
不然,他宁愿剃度做和尚去,也不想娶李红春那个泼妇。
他打小不喜欢李红春,却喜欢阿元。
他一心想娶的女人,也是阿元。
阿元和李红春虽是姐妹,但性格上却一点儿也不像,李红春霸道骄慢又爱慕虚荣,好高骛远。
阿元单纯可爱,贤惠朴实。
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可可爱爱。
吃了饭,孟非帮着妻子收拾碗筷。
他突然想到,公司还有一间空屋一直没用上,他道,“阿元,要不你来公司做饭吧,公司有个空屋,我让人收拾出来,接上水管下水道,再去买个煤气灶煤气罐回来,以后你就来公司做饭,我上班的时候带着你去市场买菜,中午我去接大牛小牛放学,这里有休息室,他们吃了饭,在休息室午休,我上班前,还能送他们去学校,就省的你来回跑。”
孟非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不但让阿元轻松了,他和两个儿子也能有更多的相处时间,而且有他在阿元身边,李红春就不敢来找阿元的麻烦。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