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 第3章 蓝天 白云,读诗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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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蓝天 白云,读诗的姑娘
    这.
    冬梅叫张冬梅,是方明丽的高中同学,两人关系非常好,住的又近,经常到相互家里串门。毕业后张冬梅考上了一所高中中专,也算不错。
    原来那个方明华是有点喜欢妹妹这个好姐妹的!
    可那不是我啊
    再说这个张冬梅长的又没妹妹这么漂亮,真不知道原来那个到底看上什么?
    “咳咳.”方明华假装干咳两声:“你们去吧,我要看书。”
    “哥,我发现你最近爱看书了。”
    “你刚才也不是说,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吗?”方明华说了句,转身出来房门来到自己房间。
    方家在筒子楼原来只有两间房房,父母一间,原来两姐妹一间房,后来方明华知青返城之后,老爸又找领导想法设法要了一间,不过在最东头隔壁就是厕所,夏天味道有点不好闻。
    方明华回到自己房间,立刻光着膀子穿着一个大裤衩,一个人躺在自己房间床上看书。
    小妹去看电影,老爸老妈下去遛弯,老妈一般都是坐在家属院里和邻居闲聊,老爸则是到街边借着路灯看一帮人下棋。
    他倒不是想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而是出去没啥意思。
    八十年代的西京远没有后世繁华,没有咖啡馆没有网吧没有奢侈品商店,古城墙爬一次足够,旁边的护城河水还是臭的,没有什么大唐不夜城,大雁塔还孤零零站在田坝中央。
    逛上几天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也就没啥意思,更重要的是挤公交太麻烦。
    还不如看书呢。
    穿越到杂志社,唯一的福利就是有社里有免费的杂志可看,反正是自家出的,还有别的出版社的,如《当代》,诗刊《星星》等。
    杂志社里还有一个图书室,里面珍藏着许多中外名著,不过要有借书证才行,像方明华这种身份自然没有。
    今天他看的是《延河》最新一期杂志,上面刊登了陆遥的一篇随笔:《病危中的柳青》,主要是纪念去世不久的文学家柳青的事。
    情真意切。
    到了晚上十点,洗漱睡觉,一觉醒来已经大天亮,家里人都不在,方明华取了个冷馒头出了家属院,又到附近人民公园转了一大圈,里面最热闹的要算是刚开不久的旱冰场,里面有好多少男少女。
    方明华驻足看了一会。
    重生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玩过,水平不高也不是很感兴趣,溜达了好一大圈回到家,已经到了中午吃饭时间,老妈已经做好饭,吃饭就他们俩,小妹去学校了,老爸钓鱼一般都是早出晚归。
    这次是馒头和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碗鱼汤。
    方长河夫妇俩都有退休工资,儿子方明华现在每月也能拿20元,女儿大学不交学费还有补助,基本上不用钱,所以家日子比前几年宽裕许多。
    张凤兰对眼前的生活非常满意。
    当然也有不满意地方,譬如住筒子楼条件太差,远远没有前面红砖楼里的套房好。
    但那都是杂志社领导以及编辑家属住的,自然轮不到他们。
    “小华,饭吃了,伱到你妹的学校去一趟。”老妈突然说道。
    “干嘛?”
    “我早上去碳市街副食品商店买了一盒桃酥,你妹爱吃这个,你给送过去。”
    我也爱吃啊.
    没办法,自从小妹考上大学以后,在家里的地位就直线上升。
    “好,我现在就去。”方明华喝完最后一口鱼汤,抹抹嘴,站了起来。
    “不准偷吃!”老妈叮嘱道。
    我@#¥%……%
    方明华的内心再一次受到来自老妈的暴击。
    将印着“西京市食品一厂”标记纸包桃酥小心翼翼放在自己的黄挎包,方明华下楼出了家属院,准备去挤103路无轨电车。
    公交车站上已经围了一大群等车的群众,看到蓝色的无轨电车缓缓从后方驶来,等车门打开那一刹那,方明华仗着年轻力壮,护着挎包,卯足劲毫不犹豫冲了上去,根本不管后面的叫骂声。
    素质?
    那是以后的事。
    方明华记得自己的刚穿越过来,上车规规矩矩排队结果等了三辆电车过去,硬是没上去!
    从此他学了乖。
    电车沿着建国路向南行驶,方明华站在拥挤的车上,静静看着外面的景色。
    街道上到处都是自行车,电车被裹挟在自行车的海洋中,还有悠闲踱步的牛车。
    街道两边民国时期的木质楼房,门面房都是各种百货小商店和卖衣服的门面。
    这个时代最时髦的牛仔服、喇叭裤已经出现了,就在街道边一个很时髦的理发店里,录音机里传来一首清脆的歌声:
    幸福的儿心中开放
    爱情的歌儿随风飘荡
    我们的心儿飞向远方
    憧憬那美好的革命理想
    啊亲爱的人啊携手前进携手前进
    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充满阳光
    秋日阳光下,给这座千年古城带来了时代的气息。
    电车出了建国门向西沿着古城墙一直到一个叫边家村的地方,方明华下了车,进了西大校门。
    学校里很热闹,路边石凳、草坪上随处可见席地而坐认真看书的学生,
    旁边还有一群学生模样的正围了一圈,中间一个穿着白衬衣蓝色背带裙的短发姑娘,发梢在风中微微飞扬,正大声朗诵一首诗: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舒婷的《致橡树》。
    蓝天、白云,读诗的姑娘,方明华觉得这画面很美,停下来看了会。
    姑娘朗诵完,周围发出热烈的掌声。
    就在这时候,方明华突然看到几个男生说说笑笑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满脸疙瘩豆的男生看上去有点眼熟。
    这不是昨天硬要闯进杂志社见主编的工大学生刘建军吗?
    怎么会出现在西大校园里?
    很明显,他们互相还认识。
    “李丽同学,刚才你诵读舒婷这首《致橡树》,声音饱满,感情真挚.非常好。”刘建军说道。
    姑娘很谦虚,抿嘴一笑:“过奖了,我只是朗诵你自己还写诗呢,最近写新诗了吗?”
    刘建军还没开口,他旁边个子稍矮的男生快言快语。
    “他写了,还准备向《延河》杂志投稿呢。”
    “是吗,那朗读出来让我们欣赏欣赏。”
    刘建军有点踌躇,这让他想起昨天下午在杂志社门口难堪情形。
    这种丢人的事他回去自然没说,现在看到姑娘渴望的目光,想了想就从口袋里掏出稿件。
    虽然比不上门卫写的那首,但是要强过在场的大部人写的东西。
    清了清嗓子,他大声念道:
    《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突然,卡壳了。
    他直愣愣看着左前方,仿佛是大白天看到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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