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意外...”
陈天枫犹豫着,看向不知在喝第几瓶酒的风神:“我以为您会阻止我的任性。”
“少年的任性最不该冷漠的制止,否则挫了少年锐气,就像是提前打碎一坛还未到启封时间的新酒。不仅浪费,还很可惜。”
温迪脸颊微微泛红,眼睛却愈发明亮:“更何况,对你而言,这真的是任性吗?”
陈天枫沉默下来,是任性吗?
他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他只知道自己为了活下来,亲手杀了一个无辜之人。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很紧张,很生疏,也很恶心。匕首刺入心脏,鲜血涌出,指间一片血红,滑腻感如同噩梦般挥之不散。
等一切结束后,他坐在火焰旁,看着被火焰吞噬的元穆,总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才对。
做些什么,让自己好受一点,哪怕打着复仇的名义。
说白了就是矫情,自作自受。
“我不知道是不是任性。”陈天枫摇摇头,盯着酒杯,一饮而尽,“我只知道一件事——我从来都算不上什么好人。”
温迪愣了下,有些不确定的打量着陈天枫,他该不会这就喝醉了吧?
“我老家有句话,叫做三岁看到老。”
陈天枫给自己满上一杯,一口下去,喝下大半:“呼~意思就是,看一个人三岁时的表现,就能推测出这个人以后会是什么性格。我一直不信,觉得这纯属扯淡,人这么复杂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就被看透。”
“除非那人不是个东西。”
他晃了晃酒杯,咧嘴笑着:“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妈妈说,我三岁时在路上碰到一只受了伤的小狗,非拉着她过去,哭着喊着要救它。妈妈说我是个心善的,将来一定不会过什么苦日子。”
“我觉得妈妈说的对。”温迪附和点头,一边悄摸摸记录着此时的影像,一边殷勤起身,给陈天枫倒酒。
多说点,再多说点,这可真是太精彩了!
“狗屁!我路上碰到骑车摔倒的人都不敢扶。”
陈天枫嗤笑一声,眼眸半垂:“当时我挎着包,包里就有着酒精伤药和绷带,可我就是不敢过去...也不敢离开,直到那人自己站起来,一瘸一拐的推着车离开,才松了口气。”
“为什么不敢去?”
“哪有为什么,就是害怕而已。”
“害怕?”
“嗯,害怕。那时家里穷,我又是个只知道高考,不知道怎么赚钱的穷学生。要是被人讹上,简直比自己出了车祸还要糟糕。”
陈天枫喝着酒,只觉得脑子晕乎乎的很舒服,四周的声音也变得有些模糊,就是胸膛憋着一口气,让他有些烦闷。
高考?那是什么?异世界的某种重要考核?
温迪琢磨着,忽的有些疑惑:“你包里为什么会有伤药和绷带?”
“高中生嘛,脑子里总会想些有的没的。再加上学校周围有几个地痞混混,学校里面也有一些地痞混混的候选人...”
陈天枫笑了笑,将空杯子放下,示意温迪赶紧倒酒:“就想着要是哪天,因为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起了冲突,不管打赢了还是打输了,都能及时给自己处理下。”
“听起来很不容易啊。”
温迪感慨着,想了想,拿了瓶最烈的佳酿。
有故事怎么能没好酒呢?
想来小天枫醒酒之后,也会感谢他的吧?
“有谁容易呢?”
陈天枫叹了口气,继续痛饮,然后“咚”一声把空杯子放到桌子上:“想想就来气!我辛辛苦苦那么些年!终于考上还算不错的大学,文学专业,考公上岸!还没开始享受,就被丢到提瓦特!”
“呃...其实我觉得提瓦特还不错啦...”
“提瓦特确实不错,有龙有神有魔法的,可以见到很多从前见不到的景色,可...”陈天枫神情微惘,“可我没有家了啊。”
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
世人都说,背井离乡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但也终究只是悲伤而已。离开的再久、再远,也总有回去的那天,就算回不去,也知道故乡就在那里,可以遥寄相思与明月。
可失去故乡的人呢?
便只剩下苍白的绝望了。
“来来来,喝酒,不想这些伤心事。”
温迪拍拍陈天枫的肩膀,举杯和他碰了下:“酒可是个好东西,能让人把烦恼都忘掉。”
“兄弟说的有道理!”
陈天枫用力点头,咕噜咕噜喝着,忽的皱起眉,看向温迪:“对了,兄弟是做什么的来着?”
“啊,我是吟游诗人。”温迪挺起胸膛:“尘世间最好的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啊,就是在大街上一边弹一边唱的那种,对吧?”陈天枫若有所思。
“...也可以这么说吧。”
温迪抓抓头发,总觉得陈天枫说的哪里不对,又貌似很对。
还有,原来这家伙喝醉以后是这种模样吗?倒是有几分可爱。
“那可太棒了兄弟!”
陈天枫大笑着:“实不相瞒,兄弟我当初就想过做个流浪歌手,或者流浪诗人,追求什么诗和远方之类的,可惜一直没什么时间。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时间了!兄弟的团伙还缺人吗?”
团伙是个什么鬼?温迪眼皮跳了跳,回答道:“我没有团队,不过你要是愿意,咱们两个也可以结伴演出,你觉得怎么样?”
“这太可以了!不瞒兄弟,我大学学的就是乐器,毕了业还进了个小有名气的乐团!”陈天枫揽过温迪的肩膀:“咱们一起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你不是文学专业的吗?!
喝醉了也不忘说谎,【酒后吐真言】对你一点用都没有是吗?!
温迪叹了口气,敷衍着:“好好好,一起做大做强。”
“该给咱们的乐队取个名字...兄弟有什么好想法吗?”
“唔,就叫【风之诗】,怎么样?”
“风之诗...风之诗...好名字!咱们的乐队就叫风之诗乐队了!”
陈天枫眼睛发亮,接着表情严肃起来,松开温迪肩膀:“我与兄弟一见如故,今日又一同建立乐队,合该歃血为盟,结为真正的兄弟!”
“...啊?”
“择日不如撞日!就在此时,就在此处!”
陈天枫随手拿过两只杯子,倒上酒,又拿出匕首,在手心用力一划!
鲜血涌出,落入杯中。
陈天枫笑容豪爽,将酒杯推向温迪:“来!兄弟!喝了这杯酒,我们就生生世世,都是兄弟!”
温迪:“......”
你要杀了我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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