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小伙子越来越帅了!
老余,一位受人尊敬的高中年级主任。
在外是传道授业的语文老师,在内是技艺娴熟的杀鱼老师傅。
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一刀便剖开鲤鱼的肚皮,随着刀口的敞开,一滩淡黄色的鱼籽如流金般溢出。
在初冬的季节,怀籽的鲤鱼可不多见。
老余随手去掉鱼胆,笑呵呵地说:“运气不错,这鲤鱼好大一坨鱼籽!”
鲤鱼平时都是像猪一样喜欢在有腐败物的水底拱食,在南方又没有休眠期,生长速度快,肉质粗土腥味大,上不了南方人的餐桌,属于白送也不要的那种。
也只有这鲤鱼籽,才算得上好东西,是淡水鱼籽中的珍品。
此时,余欢正端坐在小板凳上,背对老余,专心用刀背刮着鱼鳞。
听到老余的欣喜之声,他立刻回过头,双眼放光:“那把鲫鱼的鱼杂也都留下,让妈做一锅鱼杂火锅!”
“好主意!”老余欣然应允,将满满的鱼籽完完整整掏出来,两手才能够将其捧住。
天幕将黑未黑。
吴老师在厨房里忙碌地备着菜,透过玻璃窗望见外面逐渐昏暗的景色,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出来给他们打开后院的灯泡。
随着“咔嚓”一声轻响,老式钨丝灯泡亮起,昏黄的灯光瞬间驱散昏暗,余欢只觉眼前一下子鲜亮起来。
少顷。
父子俩杀完鱼,也没有先冲洗,直接把鱼扔盆里用适量的盐腌制,这个时间不能过长,否则会导致鱼肉没有韧性,口感不好,还容易导致鱼肉发臭。
待到天气放晴,阳光明媚的时候,再把鱼洗干净,放在外面暴晒风干。
老余洗干净鱼杂,将其端进厨房里。
余欢拿起水管冲洗水泥地面,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
老爷子将将洗完澡,嘴里叼着烟,清清爽爽地来到后院。
吴老师是教物理的,做事有条有理,在厨房里已经一切准备就绪,鱼杂这食材一端到她手上,不过十分钟光景,她便麻利地烹饪出来。
随后,她吆喝大家吃饭。
老余盛饭,余欢端碗。
老爷子早早上桌,给自己倒了半杯谷酒,在老余的强烈要求之下,又给他倒了半杯。
明亮的白炽灯照耀下,四口人围坐一堂,开始享用满满一大盆鱼杂火锅。
今日的老余显得格外兴奋,一边喝酒,一边抽烟,竟然跟平日里没话讲的老爷子,侃了起来。
话题不断从口中倾泻而出,如竹筒倒豆子般把林有容那边的家庭情况,都详细地讲述给老爷子听。
不止是余欢的岳父即将上任江南早报总编辑,岳母还是湘楚中烟的干部,二位都是大领导。
听得老爷子连连拍大腿,直说余欢这乖孙找了个好孙媳。
当谈到林有容本人的时候,老爷子的好奇心被彻底点燃,刨根问底她的工作情况。
吴老师看着老余涨红的醉脸,舌头都快要捋不直,忙不迭在桌底下踢了踢他的小腿,提醒他注意言辞。
下午的时候,吴老师就曾叮嘱过老余,让他找机会跟老爷子提一下余欢和林有容的事情。借老爷子藏不住事喜欢胡吹乱侃的口,透露一点风声出去。
熟人都知道老爷子从不说假话,只是经过老爷子喝点小酒,一番艺术加工之后,那些天乱坠的真话,听起来就像是在吹牛逼。
两夫妻仔仔细细一琢磨,觉得攀高枝这个说法,总比傍富婆好听吧?
吴老师甚至都不知道是哪个嘴巴恶毒的长舌妇人,竟然传出她儿子傍的那个富婆,都已经四十多了的谣言。
儿媳妇那么如似玉,可就是不能在人前显露,说实话,吴老师确实有点难受住。
不过,但可不能对老爷子提及,让他一个孙姓林的事情,更不要谈及隐婚之类的敏感话题。
然而在酒精的作用下,老余的嘴巴,似乎有些不受控制。
被吴老师这么一踹,老余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来,即便被酒精麻痹了大脑,也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有点多。
他忙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余欢。
余欢正扒了一口米饭送进嘴里,点点头,准备用上老一套说辞,含糊地开口:“她在传媒公司上班……”
话音刚一起头。
堂屋里,倏忽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喊:“余老师!余老师在家吗?”
老余连忙昂起头应声:“在呢,我在后面吃饭!”
一个瘦削的男人,闻声缓步穿过堂屋,走进后院。
他的眼睛在四周扫视了一圈,最后定格在旁边一间配房里的光亮上。
连忙迈步而入。看到里面正在吃饭,脸上的少许皱纹舒展开来,露出亲切的笑容。
热情地向老余打了个招呼:“余老师,吃着呢!”
老余扒拉完碗里的香菜,嘴里还在嚼着,忙不迭站起来绕过餐桌走到门边,给他散烟:“谭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摸约五十来岁的瘦削男人接过香烟,夹在右耳朵上,向老余说明了来意,“余老师你也知道,我儿子明天结婚,要在镇上摆酒席,本来要请他表舅写礼簿,结果他表舅肾结石犯了要住院,家里就没有其他亲戚写字好看的,所以想请你救救急。”
老余作为语文老教师,在镇上是远近闻名的写礼簿好手。不相熟的人请他去写礼簿的都有,更何况老余还叫这个人作‘谭哥’。
不是村里的,就是隔壁村的,显然两人关系不错。
余欢在一旁听着,对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自顾自地干饭。
老谭一边说话,一边在兜里掏着,视线倏地瞅了瞅正在闷头干饭的余欢,夸赞说:“伱儿子回来了啊?哟,小伙子越来越帅了!”
他认识余欢,余欢不认识他,这很正常。
因为余欢过去出门在外,大多看着地面走路,很少抬眼看人。
“是的。”
老余笑眯眯地摁了摁打火机,点燃嘴里叼着的香烟。
一句话交谈下来,老谭从兜里掏出了两包和气生财香烟,递给老余:“余老师啊,那就麻烦你了。”
见状,老余却没有立即接过老谭递来的烟。
他沉吟了一下,说:“我带的这一届学生高三了,现在正是期末,我明天上午正要给他们补课……”
他微微转头看了一眼正在闷头干饭的余欢,然后提出了一个建议:“这样吧,谭哥,让我儿子去写,也是一样的。”
搁以往,老余是绝对不会开这个口的。
余欢这孩子性格内向,让他去写礼簿这种需要抛头露面的事情,简直是想都不敢想。不过现在谈个恋爱,简直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整个人都变得自信开朗了许多。
听见老余的提议,老谭有些迟疑地打量着余欢那张年纪轻轻的帅脸,心里有些犯嘀咕。
有些迟疑地说:“你崽写得好吗?”
老余笑了笑,自信地说:“他的字写得不比我差,我崽怎么说也是中文系的大学生,毕业后还在报社上班,你说他能不能写好?”
余欢听到这里,不禁挠了挠头,暗忖这两个人怎么回事,都不问他答不答应的?
不过稍许一斟酌。
姓谭?
余欢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伯伯啊,你儿子不会是叫谭志远吧?”
老谭一愣:“你们认识?”
余欢顿时一笑,也没有否认。
他吃饱饱后,放下筷子,也不自谦地说:“伯伯,你放心吧,我写礼簿肯定没问题的。”
老谭看着他一脸自信的样子,忙不迭把和气生财香烟往老余兜里塞,嘴里说:“小余,那就麻烦你了啊。”
一开始就是拿给老余的,总不能听见要换人了,又收回来,给他儿子吧?
老余也没有推辞,坦然收下。
“小帅哥你抽不抽烟?”老谭看向余欢,见他笑着摇了摇头,忙说:“那明天包个红包给你啊!”
“举手之劳而已。”余欢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
老谭的一桩心事终于落下。
他客客气气给老爷子和老余再散了一根烟后,留下了余欢的电话,旋即脚步轻快地告辞离去。
良辰一定,吉日已选,儿子明天就要结婚,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忙活,自然没空在这里闲聊。
余欢无需吴老师吆喝,自觉地收拾起了碗筷,放进水槽开始刷洗。
老余和老爷子则悠闲地坐在餐桌边,动作一致地翘着二郎腿,享受着饭后的悠闲时光。
老余这个做儿子的,也自觉地分了一包和气生财,孝敬给老爷子。
在湘楚地区,与黄芙蓉王在二十元区段的地位一样,和气生财也是五十元区段绝对的王者——主要是名字取得好,适宜送礼。
一百元区段的南波万,那肯定就是和天下了。
余老爷子拆开包装,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吞云吐雾之间点评:“到底是和牌香烟,味道就是不一样,抽起来很顺喉。”
“嗐~”关起门来的老余是摇头晃脑:“这都是余欢他丈母娘单位的业务。”
吴老师在一旁躬身扫地,听到这话,顿时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看看你那喝了二两猫尿的样子!”
(本章完)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