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蛊菁乃是金苗秘宝,名气极大,却是极少有人见过,便是在金苗族内,见过之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据说金苗王族时不时有蛊王出世,而其他各族即便耗尽无数钱粮经历,也极难成功炼蛊,便是拜那炼蛊菁所赐。
金苗立族以来,从未有过炼蛊菁送人之事。也难怪金秀提出以炼蛊菁为赌注,各族族王会如此震惊了。
赌注如此丰厚,凤凰自知若是再不答应,即便铁树王再疼爱于她,也必然会怪罪于她,只得点了点头,开口正要答允,一边的铁树王却再次抢先开口:“王子,此事万万不可。”
凤凰不由得吃了一惊,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望着自己的父王。
了解铁树王的人却是好整以暇地望向他,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谁不清楚这铁树王外表憨直,却是一头老狐狸,只不知此次,又要提出什么条件来。
只听得铁树王续道:“王子万万不可,那炼蛊菁如此珍贵怎可作为赌注?若是凤凰输了,我花苗倾全族之力,也是赔不起的。”
众人闻言皆是恍然大悟,暗自佩服铁树王的冷静。
大家都是被炼蛊菁三字冲昏了头,却未曾想过,各族又哪里拿得出什么等价之物与其对赌?而且,目前看来,这赢面却是极小的。
金秀闻言微笑道:“若是我说以吉达布作为赌注,怕是凤凰表妹是万万不肯的……”凤凰闻言,秀眉微蹙,吉达布对她而言,早已是家人般的存在,自然是决计不会同意。
金秀续道:“罢了,若是表妹输了,便同吉达布一起在王族住上半年,让我好生研究一番,如何?”
这还有什么不好?不论金秀真是为了吉达布,还是醉翁之意在不在酒,铁树王都是千肯万肯的。
他连忙搓着手道:“这怎么合适?这样吧,无论输赢,凤凰你都在王城住上半年,与王子探讨一下驯毒之术吧。”
事已至此,比试已成定居,凤凰不肯也得肯了,只得招了艾玛带着吉达布进入王宫。宫内诸王此时见到吉达布,均是艳羡至极,恨不得将其抢夺至自己的部族。
说起来,此时苗疆承平已久,汉人已上百年没打过苗疆的主意。
百苗各族内部虽时有争端,但多属于争夺水源、矿产而造成的小摩擦,多数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即使械斗,也至多区区二三百人的规模,着实算不上什么战争。
在这种规模的械斗中,厉害的毒物往往对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是与苗疆复杂多变的地形环境相配合,更是妙用无穷。万一有朝一日汉人再次入侵,有了厉害的毒物,便可如当年的金苗高手一般,一人一兽躲进山林中,抵挡汉人的千军万马。
因此,各族对厉害的毒物均是眼馋得紧。
金秀见到吉达布,也是双眼放光,但眼神中更多的则是好奇。
别人看重的是吉达布本身,而他则更看重吉达布是如何驯养出来的。
思虑片刻,他沉吟道:“此处空间有限,还是到外面的广场去吧。”说着,便带头向外走去。
待得所有人都在宫外的广场上站定,早有侍从带来了金秀驯养的毒物,而此时凤凰也将比斗之事告知了云翔。
云翔对此倒是并无所谓,以他上一世的观人之术,金秀当是光明磊落之人,切磋一番,无伤大雅。
此时他定睛向金秀的毒物看去,却见一只近二尺长的一条血红的大蜈蚣,以及三只人面大小的蜘蛛。
我靠,难道又是群殴?
果然,金秀王子微微一笑道:“凤凰表妹,你我既是切磋,自当都有所收获才是。我一共驯养这四只毒物,若是单独相斗,都万万不是这吉达布的对手,那切磋便已失去了意义。不过我这四只毒物长年相处,练成了一套合击之术,我便占表妹个便宜,以这合击之术与吉达布较量一番吧。”
前面说过,苗疆斗毒,本就是以驯毒师为单位,讲究人对人,而不是物对物。因此,虽是四只毒物对战吉达布,对众人来说也仅是凤凰对金秀,并无以多欺少之意,是以众人也并无疑意。
只是,之前还觉得凤凰能侥幸获胜的人却是更少了,没想到金秀不愧为金苗王子,如此的财大气粗,一下便驯养出了四只厉害的毒物,还能够相互配合,在苗疆当真是不做第二人之想了。
想想也是正常,若不是有必胜的把握,他自然也不会拿出金苗至宝炼蛊菁相诱。
小公主本就是抱着切磋的心态,并无输赢之心,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但一边的铁树大王,自觉炼蛊菁已无指望,却是颇为失落。
金秀对在场诸人道:“各位请向后多退让一些,场地空旷一些,我这合击之术方能完全施展开。”
待得众人散开一些,他才发出指令,让四只毒物向着场中间爬去。
云翔不等小公主招呼,也径自爬向了场中。众人见吉达布果然不需凤凰指挥便知进退,方才觉得金秀之前之言之不虚,均是赞叹不已。
待得双方站定,无需任何人宣布,斗毒便已然开始。
云翔一向是讲究后发制人,自然不会先动。
对面则是已然摆开了阵势,三只大蜘蛛成三角阵型向着云翔围了上来,而大蜈蚣则是呆立不动,但细心者却不难发现,蜈蚣的百足之间却是慢慢张开了一层几近透明的薄膜。
三只大蜘蛛围住云翔,却不进攻,而是围着云翔不停地转了起来,同时蜘蛛的口中不停地吐出了细丝。
说是细丝,却是比普通蛛丝粗了百倍不止,足有六七毫米粗细。那细丝闪着森蓝的光芒,一看就极为结实,想必沾上便极难脱身。
蜘蛛吐丝的速度极快,游走的速度也不慢,片刻间细丝便叠起了三四公分高,俨然是要将云翔围困起来的样子。云翔自然不可能这般束手就擒,力贯双腿,便准备跳出重围。
哪知道,说时迟,那时快,众人只见一道猩红色的闪电,向云翔正在发力的右腿袭去,正是那条一直作壁上观的大蜈蚣。那蜈蚣,竟是一条极为罕见的飞天蜈蚣。
所幸,云翔早知金秀的阵法绝不会如此简单,对那只大蜈蚣也有所提防,且身为蟾蜍,天生眼睛便对移动的物体极为敏感,因此在千钧一发间身体微微一翻,差之毫厘地躲开了攻击。
即便如此,他却仍是被那闪电般飞掠而过的大蜈蚣吓了一跳。
那蜈蚣见一击不中,也不做停留,身体一翻便飞了回去,落在地上仍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云翔。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