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沈老发话,林森也没有犹豫,直接一手一个袋子,把东西放在了后备箱。
这个时候,沈栋才发现沈老旁边还跟着个年轻人,看面容比较陌生,不像是哪个朋友家的后辈。
沈栋:“爸,这位小兄弟是谁啊,看着面生啊。”
沈老:“嘿,才看见人家啊,人家都跟了我一路了,否则你以为这些东西我能拿得动啊,我看你眼里就没什么正经事情了。”
沈老又是一阵说教,让沈栋很是无奈,自己今年都四十多岁了,还是一个集团的老总,但在自己老爹面前,也是一点招没有。
“是,爸您说的是,我确实没有注意到这位小兄弟,谢谢你了。”
沈栋说着,直接从车上取出钱包,从中拿出二百块钱递给林森。
“这位大哥太客气了,这钱我不能要,沈老一路上为我付了车钱,还请我了吃饭。”
林森说完,沈栋回头看向父亲,心说难道林森是父亲请的帮手?
而沈老笑着摇了摇头道:“一张车票一块钱,一碗馄饨五块钱,小林提着二百多斤的东西陪我逛了一早上,你认为六块钱够么?”
沈栋听了恍然,忽然感觉林森很实在,如此实在的年轻人,难怪能得到父亲的欣赏。
“这样啊,辛苦你了小兄弟,这些钱你拿着,这是你应得的。”
看着沈栋执意要给他钱,林森也有些无语,自己这是走了什么运了?
之前莫名其妙去了云家,结果什么都不说云海平就要给他十万块钱,林森根本没想要。
现在他感谢沈老对他的帮助,结果沈栋还要给他钱,难道这年头钱这么好挣了么?
“沈大哥,这钱我真的不要,我帮沈老是因为他帮了我,一张票一顿饭虽然不多,但在我困难的时候他能帮我,这份心意我要知道。”
林森三番两次的拒绝,让沈栋有些意外。
沈老把一切看在眼里,笑着点了点头道:“行了小栋,小林不要你就别强迫人家了,也许人家是看我老头子可怜才帮我的,根本看不上你那点钱。”
“啊?”沈栋被父亲一番话说蒙了,在自己老爹面前,他的智商始终有点不够用。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说明沈栋是个孝子。
“这个,沈老您别误会,我真不是看您可怜,我只是......”
“哈哈哈,你小子果然有点意思,行了,你也别客气了,他给你钱你就拿着吧。
你现在身无分文,吃饭住宿都成问题还有什么可客气的,这钱就当借你的,你有钱了再还我就是。”
沈老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林森再不要也确实不是事了,于是林森接过了钱。
“谢谢沈老,谢谢沈大哥,这钱我会还的。”
此时的林森,真的把自己代入了一个落魄的青年,已经开始琢磨怎么在这城市生存。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小栋你问问你妹妹他们到哪了,如果他们快到了我就和你回去。”
沈老说完,沈栋闻言一喜,忙道:“好,爸您先上车,等我打个电话。”
沈老闻言点头,回头笑着和林森说再见,然后上了车。
林森攥着手里的二百块钱,他心里明白,他和沈老的缘分已经结束了,沈老已经不欠他什么了。
沈栋打着电话,面露喜色,看来是得到了什么好消息,自顾自的上了车。
望着豪车离去,林森忽然有些怅然若失,也许自己错过了什么,但是这些都不重要。
送走了沈老,只剩下林森一个人,林森随便找了个人一问,今天果然是中秋节。
……
走在大街上,林森依旧很茫然,虽然自己想起了一些事情,可是接下来去哪呢?
也许是过节的原因,下午的时候大街上显得有些冷清。
林森走了一会儿,也没想好要去哪,索性找个地方蹲一会儿,想想自己接下来怎么办。
“啪嗒!”
林森正想的出神,忽然被响动惊醒,抬头一看发现是个大妈,给他扔了十块钱。
林森:“???”
大妈:“小伙子真可怜,大过节的也回不了家,给你十块钱去买点吃的吧。”
林森:“……大妈你误会了,我只是累了歇会,而且我有钱,我不是乞丐!”
说着林森打算拿出那二百块钱给大妈看看,结果张开手掌一看,哪有什么钱的影子。
“卧槽,我的钱呢!”
林森瞬间感觉不好了,仔细一想这才记起来,自己接过钱也没放兜里,一路走过来的时候,好像顺手给扔了。
一时间林森欲哭无泪,作为神仙凡间的钱币自然没用,可是他现在不是神仙啊!
林森找不到钱,正想解释,可这时候他的肚子忽然想起来,早上起来就吃了碗馄饨,到现在早消化没了。
“哎,真可怜,我这里有个包子也给你吧,看着孩子,长得不赖,都饿出幻觉了。”
大妈把包子放在林森前面,林森也懒得解释了,四周打量了一下,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小广场。
不远处有一个真乞丐,正一脸愤怒地看着他,那意思好像是: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抢地盘的,这个小广场一直都是我自己!
看到那个乞丐,林森彻底没话了,连忙站了起来,临走前还冲那乞丐说了一句:“打扰了!”
而后快速离开了小广场。
林森走后,那个乞丐过来捡起那个包子还有十块钱,看着钱得意地吃了起来,好像是庆祝自己胜利了。
而林森出了小广场,这才想起来刚才那十块钱忘拿了,自己现在可身无分文啊!
林森立刻点头,想着回去看看钱还在不在,结果回去一看那个乞丐已经转移到他之前的位置。
得,肯定没了,林森没想过和一个乞丐抢东西,否则他就真成乞丐了。
可是身无分文的他,接下来就要露宿街头了,他又和乞丐有什么区别呢?
叹了口气,林森再次离开小广场,继续漫无目的地走着,路过一个公园的时候,林森曾想要不要进去睡一宿。
这个想法一闪而过,林森心里暗自警示自己:“林森啊林森,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好手好脚地不会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吧,还真把自己当流浪汉了。”
可是离开了小公园,貌似真没有合适的落脚之处,渐渐的天已经黑了,林森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
“嗯?这里挺亮堂啊。”
仔细一看,原来这趟街都是酒吧迪厅什么的,林森不喜欢这种地方,下意识地转身要走。
而就在这时,从一个酒吧忽然跑出一个女子,打扮的花枝招展,她身后还跟着几个男人。
那个女子左右遥望,发现林森就是眼前一亮,快速跑到跟前道:“大哥救我,有人要害我!”
林森一听这个,心里想要拒绝,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子也不是好人。
然而几个男人已经追了上来,那女子立刻躲到林森身后。
看这个架势,林森要是不管的话,这个女子八成是跑不了了。!over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